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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01 11:51:13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总工发〔2019〕19号)及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6年度聘任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柳河县总工会工作实际,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主要负责全县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调度和协调。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办事公道,热爱工运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熟悉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和工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了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劳动工资管理、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相关专业知识。
3.具备丰富的集体协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分析思辨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独立承担集体协商、调研培训等任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5.具有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会工作、人事劳资工作经历,或为社会组织中的专家、学者、律师。
6.应聘人员应为退休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4.外籍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请前往柳河县总工会保障部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填写《柳河县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应聘报名表 》,同时提交身份证、大专以上毕业证、退休审批表或其他证明退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3.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7 月7日。柳河县总工会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报名。在招聘任意环节中发现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国家和地方劳动及工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集体协商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面试前,柳河县总工会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原件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将于次日进行公告。
五、考察与体检
柳河县总工会将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由原工作单位出具未受党纪、政纪处分及未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证明材料。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体检期间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如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将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及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经柳河县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将在报考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
七、聘用与待遇柳河县总工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依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总工发〔2019〕19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报名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通知相关事宜。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柳河县总工会所有。
联系人:苏庆军
地址:柳河县盛兴路111号。
联系电话:0435-758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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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总工会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