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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17 10:46:31   责任编辑:admin
为切实加强定海区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队伍建设,提升全区学科教学研究与指导水平,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根据全区教育工作实际需要,经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公开选拔优秀教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拔小学语文教研员1名、初中英语教研员1名。
二、选拔范围
定海区教育系统正式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
三、资格条件
(一)必备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事业心责任感强。拥有坚定的教育理想和深厚的教育情怀,热爱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甘于奉献、担当作为,自觉为提升全区基础教育教学质量贡献智慧与力量。
3. 教育理念先进。严格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积极践行素质教育理念,具备前沿的教育教学认知。
4. 教研功底扎实。具备扎实的学科教育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一线教学实践经验,拥有五年及以上与报考学科对应的基层教学工作经历;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5. 职业操守良好。严格遵守教研工作学术道德,作风民主务实,具备较强的教育服务精神,善于深入基层总结教学经验、倾听一线诉求,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路径,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二)综合素质要求
需满足以下八项条件中至少五项:
1.课堂教学能力突出。有参加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等经历,或在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评比中荣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教学评价能力过硬。具备较强的学科质量检测命题能力,有参与区级及以上教学质量监测命题、审题或评价分析的工作经历。
3.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具备出色的学科教研、培训、交流活动组织协调能力,有牵头或主要参与区级及以上教研训活动策划、组织实施的经历。
4.教育科研成果显著。近五年内,有1篇及以上学科教研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期刊或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或在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教研论文、调研分析报告等业务评比中,获得市级一等奖、省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主持(含执笔)完成1项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教研课题研究,且课题成果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5.现代教育技术娴熟。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独立开展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师培训等相关工作。
6.具备一定学术影响力。为定海区高端名师培养班成员、区后备名师培养人选等区级及以上高端学术培训对象;或为定海区学科中心组成员;或担任市、区名师工作室研究员及以上职务,且终结性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7.拥有相关学术荣誉。获得报考学科市级或区级名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教坛中坚、区级骨干教师等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
8.工作表现优异。近五年年度考核中,至少有1次及以上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综合性荣誉。
四、选拔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6月2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2.报名地点:定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2026年定海区教育局公开选拔教研员报名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学校(单位)审核盖章、签署同意意见后,由本人或委托所在单位专人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4.联系电话:0580-2020553。
(二)资格审核
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合相关业务科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方可进入选拔测试环节,审核结果将另行通知。
(三)选拔测试
1.测试时间:2026年6月底或7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测试内容: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演讲占50%、答辩占50%。演讲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教研工作思路、职业规划、学科发展见解等;答辩重点考察专业素养、教研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及综合应变能力。
(四)组织考察
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察对象人选(每学科最多2名)。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工作实绩、教研能力、群众认可度及岗位适配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综合研判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
(五)公示聘用
考察结果经区教育局党委集体审议,确定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选拔的教研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续聘。
五、工作纪律
1.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全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选拔相关信息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s://www.dinghai.gov.cn/col/col1229318264/index.html)发布。
3.报名人员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凡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拔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监督举报电话:0580-2040875。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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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