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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06 11:23   责任编辑:admin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城市管理、市容秩序、环境整治及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充实基层管理辅助力量,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程序开展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城市协管员男性2名(队长1名,副队长1名),主要协助镇政府市容管理、秩序维护、违规劝导与处置、宣传引导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队长年龄28—40周岁,副队长年龄26—38周岁(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自愿从事城市协管工作。
3.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体能良好,能适应户外执勤、轮班、节假日值守等工作。
4.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听从调度,能够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二)优先聘用条件
本县常住人员,退伍军人、有城管、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曾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正在接受党纪政务处分、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
5.有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工作职责
(一)队长职责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主持协管队伍日常管理、工作统筹,落实霍尔镇城区内占道经营、乱停乱放、户外广告、全队日常考勤、在岗督查、组织队员学习城管法律、文明劝导规范等全项工作。
(二)副队长职责
协助队长开展日常管理、工作统筹,落实霍尔镇城区内占道经营、乱停乱放、户外广告、全队日常考勤、在岗督查、组织队员学习城管法律、文明劝导规范等全项工作。
五、工作待遇
薪资结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具体面议。
福利待遇:缴纳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直接从工资中扣缴,单位部分由单位承担;享受乡镇规定的基本福利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
(二)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边巴普尺 联系电话:18308090216
(三)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合格者进行体检。
(七)公示与录用
面试合格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霍尔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