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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12 10:05   责任编辑:admin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审计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审计综合监督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审计工作实际,现将聘请审计协助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原则
坚持按需聘用、公开公平、专业合规、人岗相适、持证上岗、德法兼备、能力优先的原则,确保协助人员发挥专业作用,保障审计工作质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重点工作任务及人员结构现状,拟聘请审计协助人员2名,造价师1名、会计师1名,主要从事政府投资审计、财政财务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资料整理以及安排的其他辅助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热爱审计工作,具有吃苦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强,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职业能力。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造价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资格;会计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具备适应在高海拔地区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45周岁以下,条件特别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2年以上的工程造价及财务审计工作经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和免予刑事处罚的。
2.因违纪违法正在查处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
5.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未满且依法解除的。
6.经资格审查认定不符合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从事审计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按照普兰县审计局通知时间报到。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聘用期内)。聘用期满,按合同约定办理续聘或解聘工作。
(二)工作要求。聘用期内,聘用人员严格遵守普兰县审计局相关工作制度,服从局领导工作安排。
(三)纪律要求。聘用人员需签订保密承诺书、廉政承诺书,严格按照相关纪律要求开展工作,若违反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薪酬待遇。年薪限高22万元/人(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和单位部分),薪资按月发放;差旅费按照正式干部职工标准报销;食宿按相关要求执行。注:试用期2个月内,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自行放弃人员按照月薪1万元人民币标准,以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发放,路费、生活开支等其他费用均由其个人自行承担。
(五)休假待遇。聘用人员享受每年带薪休假30天,(含路途时间和法定节假日)。
(六)责任界定。签订合同后因聘用人员原因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聘用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线上报名相结合。现场报名地点:普兰县审计局办公室;线上报名将材料发送至邮箱alplxsjj@163.com(需注明“编外工程师/会计师+姓名”)。
(三)报名材料。个人简历、从业经历和业绩、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2寸彩色照片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线上报名提供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由普兰县审计局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后续面试事宜,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面试。由普兰县审计局联合县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等单位重点面试专业技能、沟通协调能力及岗位适配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面试合格者在“普兰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等任何费用,不委托第三方机构培训辅导。
(二)咨询电话:格桑曲珍 13648975112
布 桑 13638986172
普兰县审计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