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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24 09:34:20   责任编辑:admin
为进一步加强呼伦贝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干部队伍建设,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拟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补充工作人员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岗位
本次竞争性比选岗位为呼伦贝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比选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呼伦贝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竞争性比选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比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比选范围
呼伦贝尔市所属旗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胜任机关事务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担当作为,实绩突出,公道正派,群众公认。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近三年年度考核无基本称职(合格)及以下档次。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岗位需求表》所需的各项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6月24日(含)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其他条件:具有3年及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为2026年6月24日(含)。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未经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试用期内(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人才引进未设定服务期的,最低服务年限按3年掌握。
8.处于呼伦贝尔市其他单位竞争性比选或公开选聘岗位试用期(考察期)的。
9.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其他严重问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其他不适宜参加此次比选的情形,经呼伦贝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竞争性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本次竞争性比选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由参加比选人员申请,经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由主管部门征得本人及人事综合部门同意后推荐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至7月7日。
3.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根据真实情况填写《呼伦贝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毕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报名时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报告。
(3)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4)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认定表》复印件。
(5)首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文件或相关材料复印件。
(6)所在单位编制证首页和本人所占编制情况页复印件。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函头加盖公章的廉洁自律情况意见。
(8)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函头加盖公章的能够证明《报名表》中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的有关佐证材料。
(9)《报名表》所附近期照片电子版(近期免冠、蓝色渐变,jpg格式,30kb以下)。
复印材料须要素齐全:即复印人、审核人、复印时间、“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公章。
6.上述材料需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档,以“现单位+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命名建立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18504709517@163.com。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岗位资格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条件不符的,一律不予通过。审查结果反馈给报名者本人。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竞争性比选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竞争性比选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竞争性比选资格。
3.上述纸质材料需在2026年7月8日前送至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政务综合楼D区334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纸质版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4.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人事档案复审,人事档案审核通过的进入考试环节。
四、考试
(一)开考比例
各比选岗位通过审查人数与岗位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比选岗位。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
考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
(三)成绩计算
同一个岗位必须使用同一套考题,并在同一考官组、连续时间内进行。
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评定。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结构化面试比选计划内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情形,另行加试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加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按照每个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并在呼伦贝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比选计划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的人选。呼伦贝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
(一)考察内容
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构成回避等方面。
(二)考察方式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人事档案、征询廉政意见、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组查阅人事档案,重点查阅对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列编方式、职务变动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立案期、处分影响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未满最低服务期等情况。
六、公示、岗位试用期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考试和考察情况,经呼伦贝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讨论确定进入岗位试用期人员后,在呼伦贝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岗位试用期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进入岗位试用期;对有严重影响并查实的,取消资格。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聘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三)办理手续
岗位试用期后,呼伦贝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适合岗位要求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根据岗位聘用有关规定聘用到相应岗位;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递补
本次竞争性比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可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且仅递补1次。
八、其他
(一)报名人员须全面、如实、及时按要求提交材料,切实保证比选顺利进行。凡未按要求参加任一环节的,即视为比选人员放弃参加比选资格。
(二)本次竞争性比选的资格条件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呼伦贝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竞争性比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0-8777104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470-877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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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呼伦贝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呼伦贝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呼伦贝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