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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备案制卫生专技人员20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7 20:1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苏州市吴中区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备案制卫技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吴政办〔2018〕155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技人员2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技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9日至2005年4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29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具备《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4.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0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0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除《公告》另有明确规定外,《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他条件”中要求“职称”等各类资格证书条件的,须于报名前具备相应条件。

  8.《岗位简介表》“学历要求”一栏中,学历要求含“及以上”的,符合此条件的人员都可以报考。《岗位简介表》的“具有相应学位”,指须具有与报考专业和学历相一致的学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和程序

  1.报名时间:3月29日9:00—4月3日15:00。

  资格初审:3月29日9:00—4月4日15:00。

  陈述申辩:3月29日—4月5日期间9:00—15: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9日9:00—4月5日16:00。

  缴费确认:3月29日9:00—4月6日12: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签名处需手写)电子版PDF文件及个人1寸证件照电子档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标题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例如“049+张某某+13900009999”。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48小时内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

  (二)报名确认

  1.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人员缴纳报名费标准为100元/人,由招聘单位收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岗位、人数、笔试开考比例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4月7日上午9:00-11:00联系吴中区卫健委(联系电话0512-65258683),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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