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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08 11:18:34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才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条件
(一)引进岗位
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等级为技术十级(中级),从事实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学历学位、年龄和专业要求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博士研究生专业范围:0703化学、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0856材料与化工。
(四)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情况,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在相对集中时间分批组织考核,岗位计划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haopin.hbut.edu.cn)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简历投递和岗位申请。
(二)资格审查
1.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应于202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时间经引进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时已与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考核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包括课堂试讲、面试、实操等环节。
其中,试讲环节要求从高分子材料分析测试方法实验、高分子物理实验、高分子化学实验、高分子成形加工实验等课程中选取一门进行10分钟的微课试讲;面试环节包括自我介绍、基本问答和专业问答等;实验操作主要针对涉及学科的常见大型仪器设备。
考核过程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素养、专业技术能力、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方面情况,形成考核意见报人事处审核后,提请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人才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环节人选。体检和心理测试分别由湖北工业大学校医院和湖北工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开展政审,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其中,对师德师风考察实行一票否决制。考察时,还须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
符合要求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基本情况在湖北工业大学网站(https://rs.hbut.edu.cn/)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备案审批和签订聘用合同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新引进人才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工业大学网站(https://rs.hbut.edu.cn/)以及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haopin.hbut.edu.cn)为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工业大学网站(https://rs.hbut.edu.cn/)为人才引进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招聘咨询电话:
027-59750175(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
027-59750460(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监督举报电话:
027-59750036(湖北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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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2026年非教师专技岗人才引进岗位表
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