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免费领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6-04-09 11:45:22   责任编辑:admin
房县风雅演艺有限公司是房县风雅文化旅游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房县旅发集团”)子公司,主要承担房县地方特色剧目的创排演,以及景区驻场、惠民演出、商业展演、艺术普及与交流、参与区域文旅宣传推广等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20名演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声乐演员2名(男女各1名),戏曲演员7名(女演员7名),舞蹈演员11名(男演员4名、女演员7名)。本次招聘的岗位、年龄、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等,详见《房县风雅演艺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文化艺术事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备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能力及要求:详见《岗位表》。
4.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200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高要求:女演员净身高在1.6米及以上、男演员净身高1.7米及以上,形象气质良好。
6.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有关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线上、线下报名方式进行,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相关招聘公告,以免延误考试。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8:30至4月15日17:30。
网上报名人员需填写《房县风雅演艺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其他资格证复印件、报名表扫描上传至指定邮箱:446942654@qq.com进行资格初审,请报名考生注意查看网上报名邮件信息,确认网上报名是否通过。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719-3223616。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8:30至4月15日17:30(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房县风雅演艺有限公司演员招聘办公室(房县城关镇诗经大道1号,市民之家B区305室)。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719-3223616。
线下报名人员在招聘地点填写《房县风雅演艺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工作人员现场查验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等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前资格复审。所有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均需参加面试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并收取面试费用50元/人,未按时到场参加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4月24日。
(2)资格复审地点:房县博物馆正门口(地址:房县城关镇诗经大道1号)。
(3)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3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等。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或提供虚假信息,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记入诚信黑名单。
四、招聘考试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详见面试公告。
1.开考比例。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放宽至1:2。对开考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对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3.面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周六)。
4.面试地点:房县实验中学。
5.面试内容:面试时长为1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个人现场技能展示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其中个人现场技能展示时间为4分钟,请考生提前进行准备,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6.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8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经考生、考场监督员当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后在房县人民政府网及房县文旅公众号查询成绩。
(二)笔试。详见笔试公告。
1.笔试形式及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专业技能知识(占3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占70分),满分100分,两科合卷。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难易程度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将在房县文旅公众号予以发布。
2.笔试开考比例。
面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对于达不到1:3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放宽至1:2予以开考。对开考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三)综合成绩计算。
1.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80%+笔试成绩*2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各单项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在房县人民政府网及房县文旅公众号予以发布。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公告均通过房县文旅公众号予以发布。
1.体检
(1)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理。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结合招聘主管部门意见,可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会同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对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的人员;考察时不能提供档案的人员均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中若发现其他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结合招聘主管部门意见,可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聘用及公示
1.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房县人民政府网及房县文旅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县文旅局:0719-3224363),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对递补人员按照程序进行考察、体检、公示。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房县风雅演艺有限公司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为3年,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起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3.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受聘人员待遇按照房县风雅演艺有限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均以房县人民政府网及房县文旅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为准,此前发布的关于房县风雅演艺有限公司招聘演职人员有关事项与本公告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所有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房县风雅演艺有限公司。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公告由房县风雅演艺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房县风雅演艺有限公司,0719-3223616。
监督电话:房县文化和旅游局,0719-3224363。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