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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北京市延庆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8 11:50:35   责任编辑:admin

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结合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现状,北京市延庆区妇幼保健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师(儿科、口腔科、放射科)2名、临床护士4名,特教老师3名。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此次共计招聘9名,其中岗位一临床医师(儿科医学、口腔医学方向)岗位1名,岗位二临床医师(放射医学方向)岗位1名,岗位三临床护士岗位4名,岗位四特教老师岗位3名。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吃苦耐劳品质,服从组织分配。

(三)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

(四)符合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五)户籍不限。

岗位一:具备临床医学(或儿科学、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如为全日制本科学历,要求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具备国家医师执业证书(执业方向为儿科、口腔科);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职称为中级及以上者,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岗位二:具备临床医学(或放射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如为全日制本科学历,要求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具备国家医师执业证书(执业方向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方向);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职称为中级及以上者,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岗位三:具备护理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具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岗位四:要求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康复治疗学、特殊教育相关专业。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3日,截止到6月3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所需电子版材料如下:

(1)报名表(见附件,填写打印后在指定位置由本人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不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规培证书等;

(5)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上述材料除电子版照片外,均需扫描件,按照“顺序号-材料名称-姓名”分别命名。所有材料统一打包成zip或rar格式文件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0MB),文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招聘岗位-姓名-本人联系方式”,发送到报名邮箱:yqfybjzgk@sina.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同文件压缩包。注:每名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6月4日,8:00-11:00

携带材料:网上报名所需材料的所有原件。

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妇幼保健院保健楼三楼C306

(三)考试考核

1.岗位一、岗位二和岗位三均需参加笔试及操作考试;岗位四参加笔试考试,考试由延庆区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笔试及操作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

2.笔试及操作考试内容:各专业知识、专业操作。

笔试考试时间:2026年6月5日,8:30开始,考试时长40分钟。

技能测试时间:2026年6月5日,9:30开始。

(四)面试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1.岗位一、岗位二和岗位三笔试及技能测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最终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及技能测试各占30%的比例,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2.岗位四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最终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面试时间:2026年6月5日,14:00开始。

四、成绩发布

在相应考试结束后,将在延庆区妇幼保健院保健楼三楼张贴公告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公示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需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评,体检费用和心理测评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和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聘用、解聘及薪资待遇

所有被录用人员需严格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一)用工形式

本次招录人员与北京市延庆区妇幼保健院签订劳动合同并统一管理,依据分配的工作岗位开展工作。

(二)薪资待遇

1.岗位一和岗位二:享受同级别在编人员工资待遇。

2.岗位三:基本工资为北京市最低工资,“五险一金”按照北京市最低标准由单位全额缴纳。

3.岗位四:享受同岗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

4.岗位一、岗位二、岗位三按照医院绩效考核方案规定,享受所在科室同级别人员的优质服务奖和医疗质量考核奖,试用期期间(2个月)不享受绩效奖金。

(三)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此项工作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心理测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补录。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三)各项成绩及相应名单在延庆区妇幼保健院保健楼三楼张贴公告进行公示(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安排,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五)招聘工作咨询电话:51053992(工作日8:30-11:30;14:30-16:30)

附件:见文章来源

附件1《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报名表》.docx

附件1《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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