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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14 10:07:24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通过面试的形式,对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专业要求
详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或将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三)本次招聘不限户籍范围。
(四)“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博士研究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博士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7日。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详见附件2)、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证明(未正式毕业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资料,以PDF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ssyj0575@163.com,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视作报名无效。
特别提醒:
1.发邮件时主题栏必须以“应聘岗位+姓名+专业+手机号”的格式注明。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专业填写要清楚完整。专业参照《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因国(境)内外高校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名称有一定差异,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招聘单位审定。
3.国内毕业的2026年博士研究生尚未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且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人员需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且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
1.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要达到3:1(如达不到3:1,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安排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应变抗压能力、从事本岗位所具备的核心能力等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成绩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天告知考生本人,所有面试结束后,公布岗位面试成绩情况。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为面试成绩最高者,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员提交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研究确定,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递补。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未能在公告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将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因弄虚作假获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博士研究生安家及购租房补贴(房票)等相关政策,按绍兴市最新人才政策执行,具体可咨询用人单位。
(三)招聘咨询电话:0575-89101359;监督电话:0575-88615186。
(四)未尽事宜,由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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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