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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09 09:33:48   责任编辑:admin
因工作需要,绍兴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绍兴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绍兴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公务车驾驶员岗位编外工作人员1名,负责公务用车驾驶工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岗位要求,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C1及以上驾照、5年及以上安全驾龄,无不良驾驶、重大事故记录,
2. 政治思想坚定,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具备较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能力,责任心和执行力强,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3. 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
4. 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绍兴户籍。
5. 服从组织分配,有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月16日止。
2.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2025年1月7日--1月16日工作时间内到本单位办公室报名。地点:绍兴市凤林西路168号1205室。联系电话:0575-85157705,0575-81503505。报名时请随带驾驶证、学历证书(学信网二维码学历认证(www.chsi.com.cn))、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和5年内无重大安全驾驶事故证明。
3. 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及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如实际报名人数或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人数的3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面试和车技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选,未进入体检环节者不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将视情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海智汇绍兴人才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公示期间有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递补。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为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其他事项
1. 录用人员参照《绍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薪酬待遇按照绍兴市级部门编外用工薪酬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2. 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未妥善处理的,取消录用资格。
3.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4. 本公告由绍兴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5-85157705,0575-8150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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