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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7 15:23:50   责任编辑:admin

一、学校简介

学校成立于2001年6月,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宁波市和浙江大学的“名城名校”合作办学模式,支撑引领学校创新发展、整体跃升。2015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试点示范高校。2020年1月,转设为“浙江省管理、宁波市举办、浙江大学支持办学”的公办本科高校,转设后排名稳定在软科中国大学排行榜主榜全国第260位左右。2023年,高水平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4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点。2024年9月,宁波市出台《关于支持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建设一流创新性应用型大学行动方案》,着力将学校打造为应用型高校改革的“宁波坐标”。

当前,学校坚持“立足宁波、依托浙大、放眼全球”发展思路,坚定“为国家和地区培养卓越专业人才”办学理念,秉持“明德弘毅、开物启新”校训精神,加快建设具有“港城特色、浙大底色、理工本色”的一流创新性应用型大学!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携手事业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二、引进人才的基本要求

为人师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符合国家关于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要求。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全职到岗工作。

三、人才引进类别及引进条件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包括: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E1正高年龄不超过45周岁、E2副高年龄不超过40周岁、E3海内外优秀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E4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体分类标准和条件请咨询工作人员。

四、招聘岗位

2026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汇总表及各二级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五、人才引进待遇

1.提供宁波市事业编制岗位,提供长三角地区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2.根据个人情况可获得宁波市安家费、购房补贴和学校住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对于紧缺学科或特别情况的,待遇可面议。待遇均为税前,扣税政策按宁波市有关规定执行。

3.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申请浙江大学等高校联培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及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

4.可协助解决过渡性住房及子女入学、入托等。

5.更多校内政策可咨询相关单位,更多宁波市人才政策可关注“宁波人才”公众号。

六、应聘方式

请将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等)发送至:zrsc@nbt.edu.cn同时抄送应聘岗位所在单位的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为“姓名+专业+应聘学院+应聘人才类型”。

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29016

学校网址:www.nbt.edu.cn

电子邮箱:zrsc@nbt.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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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汇总表及各二级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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