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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02 11:14:43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拟公开招聘农业普查辅助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无违法犯罪和参与邪教组织等影响录用的情况,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农业或统计相关工作经验,懂宁波方言、持有驾照的优先考虑。
二、工作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宁波市海曙区鼓楼街道中山东路55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农业普查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nbhstj@sina.com,邮件名称:农业普查报名+姓名。
3.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根据本人提供的报名资料,按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五)聘用
通过体检并确定录用的人员,试用期限为一个月。录用人员由宁波市汇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
四、有关说明
1.岗位薪资待遇按海曙区有关规定执行。
2.各环节有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按序补递。
3.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拟录用人员,未录用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4.本公告由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4-55889254、0574-55889169(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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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