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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2023年公开招用4名编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8 14:5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8-18       报名截止:2023-08-23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编外人员4名,本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4名,具体招用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招用编外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www.yuhang.gov.cn;

  “余杭民政”微信公众号。

  二、招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拟招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招用计划一览表》(附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

  6.招用范围为余杭区(区划调整后的新余杭区),包括余杭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和余杭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9日及之后出生);

  8.相关年龄、户籍、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19日;

  9.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为余杭区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相关证明;

  10.其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2.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4.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5.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网上报名

  时间为2023年8月19日9时-8月23日16时30分,报考人员请填写并发送报名表(附件2)至邮箱:yhmz_hr@yeah.net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人数不足招用岗位人数1:2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用计划。招用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五、资格审查

  对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由招用单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或者无故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进入笔试环节资格。

  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进行,受委托人除需携带考生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携带《委托书》(样式见附件3)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请报考人员关注短信通知)

  2.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一科。

  3.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后两周左右在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查询。

  (二)面试

  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岗位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用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放弃参加面试的,可在该招用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考察及联合审查

  面试考核后,将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算个人综合成绩,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用计划1:1比例确定(如综合成绩同分,按面试成绩为先)。

  体检及考察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用体检及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用单位另行通知。联合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纪检、公检法、城建(防违控违)和信访等部门开展。

  体检、考察或联合审查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由招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同分,按面试成绩为先)。

  八、招用

  对拟招用人员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宜

  1.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对考生所提交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不会将考生登记的个人信息用于与招用无关的其它用途,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2.薪资待遇按余杭区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3.联系方式:0571-86225974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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