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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招聘政府雇员8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7 17:3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7-17       报名截止:2023-07-31

  杭州钱塘新区是全省首个、杭州唯一的省级新区,拥有经开区、高新区、综保区、自贸区等多块国家级牌子,总面积531.7平方公里,下辖7个街道、120个村社,常住人口79.7万。2022年,钱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26亿元;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3500亿元;经开区考评蝉联全国第九;全省高新区综合评价排名第三;综保区连续三年保持全国双A类;入选全省高能级战略平台培育名单。杭州钱塘新区坚持全方位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着力打造世界级智能制造产业集群、长三角地区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全省标志性战略性改革开放大平台、杭州湾数字经济与高端制造融合创新发展引领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的示范区。2023年7月1日,《杭州钱塘新区条例》正式实施,赋予新区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的管理权限,鼓励新区创新选人用人和绩效激励机制,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雇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新区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和优化人才队伍专业力量和专业结构,经研究,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咨询电话等详见《2023年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雇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户籍、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9时-7月26日12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20日9时-7月26日17时。

  报名网址:https://hzqthr.zhaopin.com/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网上报名技术支持:18758064694(24小时)。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放弃。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通过初审但报考岗位不开考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有关人员改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注意事项:

  1.部分岗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国内学历学位须经学信网核验,国(境)外学位须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3年7月20日前。

  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2023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或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同时,完成国内学历学位学信网核验)。2023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3.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2023年7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并包含在杭高校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随军家属报考的,户籍范围不受限制。

  4.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由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5.专业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交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由招聘单位结合材料和招聘岗位相适性,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6.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8月2日9时—8月5日12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5日

  2、考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一科,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届时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笔试成绩。成绩公布后,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对象。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须知。

  资格复审时,请对照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

  考生应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证明)(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纸质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普通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或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报考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供职称(资格)证书。

  4、报考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提供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见附件3)。

  5、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劳动(聘用)合同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等。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若合同中不能体现所从事工作,需提供单位证明(见附件4)。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面试入围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1、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4、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六)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聘用文件下达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杭州市钱塘区门户网站和“宜业钱塘”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反映的问题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文件下达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对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联系。

  2.监督举报电话:0571-89899506。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各类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政府雇员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五)劳动合同签订

  被聘用人员与杭州钱塘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所在单位在试用期满前一个月内完成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杭州钱塘新区管委会政府雇员薪酬体系执行。

  (六)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聘用的考生,纳入储备库管理。后续出现同类招聘岗位人员缺岗情形,可从储备库中择优录用。储备库有效期自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起至下一次政府雇员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并且在12个月以内。

  本公告由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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