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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12 13:33:41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的工作需 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办公辅助工作人员 1 名 。
二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 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
(三)符合红塔区城镇公益性岗位使用的有关政策条 件,连续失业1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或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 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等就业特困群体优 先进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必须是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 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的就业创业 证,且就业创业证中第7页就业援助卡上已注明“就业援助对 象认定情况、认定日期、认定机构和经办人”等信息)。
(四)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常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组 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法律 知识,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五)招聘对象为符合玉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 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1.零就业家庭人员;2.享受城乡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 的大龄失业人员,以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认定年龄;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5.连续失业1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7.被征 地农民。上述七类就业困难人员必须是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的就业创 业证,且就业创业证中第7页就业援助卡上已注明“就业援助 对象认定情况、认定日期、认定机构和经办人”等信息。
三、上述七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二)在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 解聘的 ;
(三)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 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红塔区人社局网站、玉兴E家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 公 告 。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26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30-18:00,周末正常休息。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红塔区玉兴路55号玉兴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七号窗口(联系电话:0877—6132231)
4、报名材料包括:《玉溪市红塔区公益性岗位应聘人 员报名表》、
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创业)登记证(2、3、6、7页 照片)、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等材料扫描件,其他材 料自行酌情添加。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个人所提供 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 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 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
(四)考核
所有报名人员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电话或短信通知参 加考核,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考核完成后 根据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进入 公示期,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 对象,签订聘用协议。
(五)体检
应聘者需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自费体检,体检结果 要求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 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聘用管理
(一)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红塔区玉兴街道党群 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 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安置期满后,按照 公益岗位管理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需服从红塔区玉兴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的管理,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六、工资待遇
(一)薪资待遇:试用期1个月,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 执行红塔区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政策执行。
(二)工作时间:参照红塔区玉兴街道办事处工作时间 执行 。
(三)工作地点:玉兴路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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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