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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9名聘用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5 16:34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2-27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人员9名,主要从事法院审判执行、司法警察等职能的辅助性工作,不具备公务员身份。招聘计划详见《2024年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的方式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年龄在18-35周岁(1988229日至2006229日期间出生)。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直系血亲、本人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活动的,有吸毒史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网查询(http://fy.wszy.gov.cn/)。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2024年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计划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招聘机关联系。

2.报名步骤

1)提交报名申请

现场报名:

时间:2024226日至227日(报名时间2天)(8:30—11:4014:30—17:00)。

地点:文山市凤凰路55号,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北门1楼大厅。

如实填写详细信息,填报职位,完成报名申请。

2)报名资料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贴照片。②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③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④个人1寸证件照3张贴准考证。⑤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本次公开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在收到报名信息后及时完成资格审查,并当场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发给准考证。准考证为参加招聘的重要身份证明,请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均须出具准考证和身份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违规违纪的,招聘机关均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

1.书记员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30%

笔试时间:2024228日上午900—1100

考点地址: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二楼多功能厅。

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笔试考试用品(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考点和要求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

岗位技能测试前,组织对岗位技能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为提交的报名材料纸质原件及本人1寸电子照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岗位技能测试。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者参加岗位技能测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岗位技能测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技能测试。

3)岗位技能测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削减岗位招聘人数,按实际参考人员组织测试。岗位技能测试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以文字录入测试为主,包括看打、听打,每场考试时间20分钟。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30%

岗位技能测试时间:2024229日上午1100—1130

考点地址: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401会议室

4)面试

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以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若出现自动放弃者,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15比例的岗位可进行等额面试,等额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由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命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每场面试时间约6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等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2024229日下午1500—1730

考点地址: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401会议室

5)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先后。

2.辅警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50%

笔试时间:2024228日上午900—1100

考点地址: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二楼多功能厅。

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笔试考试用品(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考点和要求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2)体能测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削减岗位人数,按实际参考人员组织测试。体能测试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50%

体能测试时间:202432日上午900—1100

体能测试地点: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篮球场。

参与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体能测试内容:

男: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

女:8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3)资格复审

体能测试后,组织对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为提交的报名材料纸质原件及本人1寸电子照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后续程序。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者录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体能测试实际合格人数开展资格复审。

4)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

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综合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进行:

①总成绩相同,则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录取;

②体能测试成绩又相同时,则按下列顺序由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

男: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

女:8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3.驾驶员岗位

1)考试为驾驶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机动车驾驶技能。

驾驶技能测试时间:202432日上午900—1100

驾驶技能测试地点: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北门。

主要测试驾驶技能,按百分制计。

2)资格复审

按驾驶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15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达不到比例,不削减岗位人数,按实际参考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复审材料为提交的报名材料纸质原件及本人1寸电子照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后续程序。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者录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五)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按规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政审

由政治部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织实施,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若体检和考察人员自愿放弃或出现不合格的情形,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院党组研究同意后,将考核结果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不适于聘用情形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报考人须确保预留联系手机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因报考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由报考人自行承担后果。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期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签订劳动合同后,在服务期内提出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并经院党组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月薪36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薪45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四、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五、其他要求

(一)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工作由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组织。

(二)为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院督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本公告由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主要通过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发布(http://fy.wszy.gov.cn/)。招聘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本次聘用制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若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报名及咨询电话: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文山市凤凰路55号,电话:08762199810

举报监督电话:0876—2199011。(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

附件12024年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文山州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fy.wszy.gov.cn/article/detail/2024/02/id/78115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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