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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兰坪县2023年面向全国引进1名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6 18:1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8-06       报名截止:2023-08-16

  为进一步加强兰坪县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对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根据兰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的批复》(兰政复[2023]8号)、《兰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兰坪县面向全国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的批复》(兰政复[2023]131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招聘程序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兰坪县卫生健康系统实际,面向全国计划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引进条件及岗位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8月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艰苦创业、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

  (1)具有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学历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报名人员须为普通招生计划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的相关专业或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学位。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具体专业分类详见《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

  5.符合岗位的其他条件要求。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9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本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在编的怒江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4.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1名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兰坪县妇幼保健院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兰坪县2023年县直医疗机构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分别在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www.lanping.gov.cn/rsj/)、兰坪县卫生健康局(https://www.lanping.gov.cn/wsjkj/)、健康兰坪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由县卫生健康局与相关高校协调,及时进行公告的发布与宣传,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8:30--8月16日18:00。

  (1)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8:30--8月16日18:00。

  报名邮箱:

  兰坪县妇幼保健院岗位报名邮箱:1031557214@qq.com。

  (2)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8:30--8月16日18:00。

  (3)现场报名地点:兰坪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综合股(兰坪县团结路12号)。

  3.报名要求:

  (1)网络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兰坪县2023年县直医疗机构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扫描件,按顺序整理打包后,文件名以“姓名+报考单位/岗位+所学专业”的模板命名,发送至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兰坪县2023年县直医疗机构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审核

  按照引进岗位所设置的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所具备的条件进行审核,网络报名审核从提交报名资料起2个工作日内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反馈审核结果;现场报名审核由工作人员现场反馈审核结果。

  (三)考核

  1.考核时间:2023年8月18日。

  2.考核地点:兰坪县中医医院(兰坪县金顶镇滨江路187号)。

  考生必须提前半个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场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应试人数和引进岗位计划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4.考核方式: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以考察专业知识为主,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

  5.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并取消引进资格。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结束后,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员进行洽谈并签订就业协议。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1.资格复审。签订协议后拟引进人员须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最后核实,特别是对2023届毕业的拟引进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审核确认)。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2.考察由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坪县卫生健康局共同完成。考察采用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实地走访等方试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征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共享联动机制。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未能按时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原件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由兰坪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拟引进人员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兰坪县卫生健康局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坪县卫生健康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递补的次数,原则上只进行一次递补,且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兰坪县卫生健康局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方可进行聘用。

  四、待遇

  引进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旦办理聘用手续,均统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及监督

  (一)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及时汇报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引进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被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引进工作由中共兰坪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兰坪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重要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要确保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相关后续工作均通过电话进行通知,因停机、关机、未接听电话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参加本次人才引进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人员不得再参加2023年度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本次引进工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七日后方可进行。

  七、未尽事宜由兰坪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兰坪县卫生健康局,0886-3210294,杨老师13988682676

  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兰坪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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