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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11 10:43:28   责任编辑:admin
为满足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充实辅助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嵩明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3名劳务派遣制书记员。
二、用工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为聘用制,录用人员与本院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本院工作,不纳入编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德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诚实守信,能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具备计算机操作、岗位速录速记及办公软件应用等知识技能,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31日至2008年1月30日期间出生);
6.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未取得毕业证的在读高校生;
7.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10日12:00至2026年2月28日12: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浏览器进入云南考试服务平台(https://baoming.ynexam.com/)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详见《嵩明县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招聘报名操作手册》(附件1)。
3.报名人员所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须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后手写签名再上传);
(2)报考诚信承诺书(须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后手写签名再上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学位证;
(5)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相关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2月10日12:00至3月3日17:00
(2)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及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计算机系统将根据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岗位中重点要求的资格,请务必如实填写上传;
(3)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招聘资格,报考人员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5.准考证领取:
(1)准考证开放打印时间:2026年3月3日17:00-2026年3月4日9:00。
(2)资格审查通过后自行在报考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方可进入考场。逾期未领取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咨询电话:0871-66035746。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成绩记为0分,取消考试资格;
(3)以便及时查看考试相关信息,请关注“嵩明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各项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3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题目类型为客观题,考核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26年3月4日上午;
(3)笔试地点:具体查询准考证。
(二)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为计算机测试,主要内容为看打和听打,满分为100分,看打和听打各占50分;
(2)技能测试时间:2026年3月6日上午;
(3)技能测试地点:具体查询准考证。
(三)笔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布
笔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将对拟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应聘人员可登录系统查看公告查询本人成绩及岗位排名。
(四)面试
(1)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参加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后将对拟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应聘人员可登录系统查看公告查询本人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
(六)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和地点(或因出现特殊情况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自行前往参加考试。
六、体检
由本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政审
本单位根据体检合格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并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确定为拟聘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以上工作结束后,本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嵩明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内如拟聘用人员无招聘公告中“不得报考”之情形及其他问题反映,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人员储备
进入面试及考试综合成绩优秀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有资格成为递补储备人员,在岗位书记员空缺或其他原因补员时,综合成绩依程序择优补录。储备补录期间至下一次公开招聘前。
十、待遇和保障
书记员待遇和保障参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4.报考人员已就业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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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嵩明县人民法院 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岗位表
3:嵩明县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招聘报名操作手册
嵩明县人民法院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