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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关于2023年10月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8 20:5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10-28       报名截止:2023-11-06

  根据工作需要,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招聘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主要从事统战民宗日常业务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纪国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工作,做事认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组织纪律、保密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能熟练掌握电脑办公系统。

  (四)保山市户籍,持有《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

  1.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3.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4.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6.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7.符合其他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五)招聘人员男女不限、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及以后出生)。

  (六)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统战民宗工作者优先。

  (七)无违纪违法等记录。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0月23日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布公告,同时在保山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干部科(隆阳区正阳北路258号市委北附楼215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13987052131,王老师15287597727。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就业创业登记证》或者《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填写《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确定招聘对象

  由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通过“笔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

  1.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入笔试。

  2.笔试:主要测试文字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进行递补。

  3.面试:采用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处理和应变等能力。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4.确定拟聘对象:按岗位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对象,对拟聘对象进行体检,由拟聘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并将体检报告交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干部科。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察政审: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由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干部科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符合聘用条件人员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进行安置人员信息录入、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五、工资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不超过3年。考察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2240元/月,转正后工资待遇为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应缴纳部分),单位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单位应缴纳部分,单位不提供食宿,公务出差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招聘工作由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875-3990170。监督电话:0875-2146882(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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