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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14 11:06   责任编辑:admin
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再就业,并进一步加强林芝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提升舆论引导和服务群众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根据《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相关规定及林芝市委宣传部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恪守职业操守,作风踏实。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认可公益性岗位补贴待遇及工作环境,热爱工作,甘于奉献;服从单位安排及管理。
(五)拟招聘人员需具备一定公文写作能力、能熟悉操作Word文档、Excel表格等常用办公软件,具有我区城镇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经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城镇户籍、农村户籍均可报名)优先录用:
1.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3545”人员(指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城镇持《残疾证》的残疾人;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5.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6.军烈属、现役军人配偶、复员退役军人(不包括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
7.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8.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9.城镇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失业农牧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林芝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登记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2.报名时间:2026年3月11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工作日9:30—13:00、15:30—18:30),逾期不予受理;3.报名地点:林芝市委宣传部五楼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巴宜区格桑南路2号林芝市委宣传部,联系电话:0894-5831788)。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个人简历纸质版一份(考生提前下载填写附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无违法犯罪证明、其他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现场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交复印件。同时,需提交近期蓝底正面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含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林芝市委宣传部根据发布的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确认合格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
(四)笔试面试1.时间:电话另行通知;2.地点:林芝市委宣传部;3.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必须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
(五)公示笔试、面试合格人员在“林芝发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经试用合格并愿意留岗的, 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1年签订1次。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补贴标准按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工伤、失业、养老保险,个人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2.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休息、休假等福利待遇按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3.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林芝市委宣传部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负责。4.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可在单位食堂办卡就餐、住宿自行解决。
四、其他事项1.本次招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全程公开透明,对干扰招聘正常秩序、破坏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将如实记录并移交纪检相关部门严肃处理。2.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招聘过程中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3.本次招聘工作由林芝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中共林芝市委员会宣传部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