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5-12-02 10:37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人社发〔2020〕8号)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 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从事保洁工作。
三、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对象
为奎屯市辖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符合社区就业困难 认定的失业人员,主要包括:
1.大龄人员:城镇区域内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及以上 人员;
2.低保人员:城镇区域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3.残疾人员:经残疾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城镇区域内人员;
4.失地农民:因地方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失去全部土地 的农民;
5.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检测对象):全国防返贫检测和衔 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登记备案人员;
6.退役军人:城镇区域内登记失业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及 以上的退役军人;
7.连续失业1年及以上人员:城镇区域内登记失业之日起连 续失业1年及以上人员;
8. 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 、相关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 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最高 补贴标准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 数计算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2.个人名下无营业执照的;
3.未在任何市场主体担任法人、股东、监事等身份的;
4.未与其他组织建立劳动关系,并取得劳动报酬的。
六、相关管理规定
人员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和公 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负 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对在岗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无故旷工 连续15天的、 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 制度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与其劳动合同关系。
联系电话:0992-3901385
联系地址:奎屯市雪莲广场金波园70号
奎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