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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面向社会招聘应急管理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8 22:3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08       报名截止:2021-04-13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5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条件;

  3.工作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驾驶员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熟练使用计算机,具备一定文字处理能力;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6.凡有以下情形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公安机关等部门单位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岗位详见《2021年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查阅及下载地址:吉木乃县政府网站(http://www.jmn.gov.cn/)。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初审时间及要求(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4月13日(10:00-19:30),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吉木乃县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

  3.初审方式:考生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填写《2021年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地址:吉木乃县政府网站http://www.jmn.gov.cn/)。

  5.报考人员需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6.需提交报名表和考察表原件及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从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明一份以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报名所需材料。

  (二)资格审查及政审(2021年4月14日)

  吉木乃县应急管理局、人社局、公安局联合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及政审;县公安局负责报名人员的政审工作,出具政审意见;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1.资格审查及政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按照招聘岗位分组进行面试,计算成绩。重点考察自我认知能力、国家通用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实施能力、工作决策能力、遇事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及格分为60分,不及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3.面试通知单领取地点:吉木乃县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处领取。

  4.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5.面试时间: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6.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7.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8.面试成绩在吉木乃县政府网站(http://www.jmn.gov.cn/)进行公布。

  (四)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按招聘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由吉木乃县应急管理局、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

  2.体检要求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入围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经统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组织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以通知为准。

  (五)公示

  对面试、体检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吉木乃县政府网站(http://www.jmn.gov.cn/)进行为期7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六)聘用

  1.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县应急管理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

  2.招聘人员管理。新招聘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试用期1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合同。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待遇

  2021001-2021002岗位薪酬标准实发到手3500元/月(含高危补助500元)并缴纳社会保险,2021003岗位薪酬标准实发到手4000元/月(含高危补助500元)并缴纳社会保险,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监督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委监委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提示

  1.考生使用手机下载安装“中国新疆政务服务”手机APP,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防疫健康码”状态,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社区防疫部门。“防疫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防疫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

  2.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其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考生在赶赴考点途中,应自觉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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