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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平陆县2022年公开招聘30名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7 15:2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11-27       报名截止:2022-11-30

  为了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改善人员结构配置,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各单位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自愿报名,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30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平陆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卫科教发[2022]1号)文件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规范化培训合格且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8.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正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均不能报名;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照的人员,不得报名;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7.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8.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平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lu.gov.cn)、山西省人社厅公开招聘专栏、平陆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岗位、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时间: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9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地点: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平陆县茅津路11号)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①需打印填写《平陆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签字确认。

  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岗位要求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红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③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或本人档案。

  ④已参加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须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3)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相符,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门专业目录执行。

  3、开考比例

  根据运人社局发(2017)56号文件规定,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1:1即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在笔试之前公告。

  4、领取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领取准考证及笔试的时间、地点在平陆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及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笔试

  ①笔试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

  ②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③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实行单人单桌,一堂考完。

  ④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2、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逻辑思维、语言沟通、处理实际问题等能力。

  ②面试考官人数为7人,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资质的人员担任。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③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④面试时间、地点在平陆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卫健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五)公示

  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上报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经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审核通过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陆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办理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

  2、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聘用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3、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本次招聘的所有环节中,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空缺名额,一律不予递补。

  五、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2、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遵守运城市和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预判、自我健康监测,服从现场管理。进入报名场所后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检测结果时间为准)、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四要素”。

  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以免影响考试的各个环节。凡违反山西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迟报、瞒报、谎报有关涉疫信息或不配合防疫工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取消招聘资格。如有疑问,可拨打平陆县疫情防控办电话(0359-3931811)进行咨询。

  3、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笔试、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防控要求的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平陆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自觉遵守相关要求。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59-3931800(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0359-8801081(县人社局)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0359-3660158(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本《实施方案》由平陆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已明确说明的内容,不再做解释。此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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