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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省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5 15:11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6-17       报名截止:2022-06-21

  山西省人民医院成立于1953年,是直属于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急救为一体的综合型三级甲等医院,是山西省最大的医疗机构之一。医院现有编制床位2850张,人员编制1751人,临床科室76个,医技科室26个。现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9个,省重点实验室2个。

  根据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就我院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山西省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中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6月14日至2004年6月14日期间出生),或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6月14日至2004年6月14日期间出生);

  (六)2022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在2022年11月30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成绩单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山西省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招聘邮箱(sxsrmyy_zhaopin@163.com)。

  (二)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7日至6月21日

  (三)报名材料

  下载《山西省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山西省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以下简称《信息采集表》)

  报考人员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报名表》并由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后,扫描为.pdf格式;如实填写《信息采集表》,保存为.xls或.xlsx格式。

  注意修改报名材料命名方式和邮件主题。报名材料以“应聘岗位”-“姓名”-“材料名称”的方式命名(如:神经外科医师-王XX-报名表);邮件主题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材料”(如:神经外科医师-王XX报名材料)。未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资格初审

  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报考人员务必于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将应聘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资料提交后72小时内,我院会以短信的形式向报考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并确认报考岗位。收到短信的报考人员,请在第一时间再次核对报考岗位是否准确,如无异议,请回复短信“确认无误,报考人员XX”。若报名资料提交72小时后仍未收到反馈短信,请致电山西省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0351)4960128/4960132详询资格初审结果。

  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中的手机号码并及时查收短信。

  (五)报名须知

  1.每个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回复确认短信后,原则上不再接受报考信息变更。如有特殊情况,请致电山西省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0351)4960128/4960132说明情况。

  2.报考人员《报名表》、《信息采集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具体专业名称以《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为准。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5.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将进行核减;如减少到1个,仍低于3:1的岗位将取消招聘,并在我院网站发布公告。同时我院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因岗位特殊需要,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省卫健委批准,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不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和招聘计划可转入一般性岗位(以《岗位表》备注为准),不再接受报名,并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通知到相关报考人员。已在我院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不得二次报考。

  五、考试内容、方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报名人数另行确定,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领取准考证等事宜请关注山西省人民医院官网信息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准考证请妥善保存,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血管外科医师岗位、社区办工作人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1、专业技术岗位2、行政管理岗位1和行政管理岗位2笔试采取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笔试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形式进行。

  3.考生须遵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服从现场管理。进入考点,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均可)、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四要素”,具体疫情防控要求以准考证和我院公告信息为准。参加考试时,须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登录山西省人民医院官网首页“成绩查询”板块进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我院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签字的《报名表》、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电子版(拷贝至U盘中提交至资格复审现场)、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经住培合格的大学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可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正式在职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或应聘有明确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或研究方向证明)及在校成绩单。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5),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考生还需提供规培证书,证书上的专业要与《岗位表》的要求一致。

  6.报考“行政管理岗位1”的还须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由我院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人员。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工作在省卫健委的监督指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我院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我院官网公布。

  经书面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体检有关事宜在我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体检、考察合格后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成绩、排名、备注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经书面确认提出放弃的,或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在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九、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人:赵老师牛老师

  咨询电话:0351-4960128  4960132

  监督电话:0351-4960562

  医院官网:www.sxsrmyy.com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山西省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山西省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山西省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xlsx

  4.参考目录.xlsx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山西省人民医院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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