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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永和县2023年公开招聘10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0 20:0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需要,进一步加强永和县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全面提升社区治理能力与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临组通字[2022]3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按需招聘、科学配备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0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心公益事业,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具有使用现代化通讯设备和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7年9月4日至2005年9月4日期间出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才可放宽到40周岁(出生时间在1982年9月4日以后);

  6.具有永和县户籍;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次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

  8.同等条件下,有志服务社区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才优先聘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信奉邪教、搞迷信活动、参与赌博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7.服务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或受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的;

  8.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永和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yh.gov.cn/)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8:00—2023年9月17日18:00。

  3.报名网址:永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yh.gov.cn/)。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yh.gov.cn/)注册并如实填写《永和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三个月)1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报名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县招聘领导组负责实施,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3:1比例的,由县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调整、核减招聘岗位,调整、核减后情况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四)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9月18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根据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每人按两科收取考试费100元。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现场提交减免手续。减免手续审核通过后,考试费全额退还。(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证明、城乡低保对象须提供民政部门证明到永和县民政局办公室办理减免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开考前3天,请考生随时关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

  (六)组织考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

  命题和阅卷:由县招聘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永和县情、社区工作实务与社区建设等相关知识。

  2.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揭晓后,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如并列人员均不具备上述身份或同时具备上述身份,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yh.gov.cn/)公布。

  (3)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准考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是中共党员的需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是退役军人的需提供退伍证和退役军人档案留存单位出具的证明,有社区工作经验的人员提供社区工作证明,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4)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形成的岗位空缺按此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以后,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3.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对象。

  (2)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工作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5)面试结束后,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时,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条件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加试面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有进入面试环节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县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工作能力等。同时要对考察对象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y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与薪酬待遇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由芝河镇党委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报县民政局备案。聘用期3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聘人员具体工作岗位分配,由芝河镇党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研究确定,并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

  2.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报酬不低于上年度本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薪酬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综合考虑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岗位等级、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专业职称等因素,建立“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绩效薪酬制度,并建立薪酬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占70%,绩效工资占30%,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新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按照拟聘用等级的80%发放。

  五、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4.咨询电话:县民政局0357-7522199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同意报考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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