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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汾市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0名)

发布时间:2020-11-03 10:18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       报名截止: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0年11月02日讯: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根据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吉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批复》(临人社函【2020】44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吉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含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劳动合同期满,持有《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3、招聘岗位有吉县户籍要求的,是指公告发布前应聘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吉县或生源地为吉县。

  4、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5、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6、岗位要求专业参照山西省2020年《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报考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本县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正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不得报考;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

  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吉县招聘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吉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报考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专业认证书;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人员请于2020年11月10日8:00至2020年11月14日18:00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11月14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

  3.改报岗位

  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吉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在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发布通知。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根据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考试费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缴费,随后提交减免手续至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退还。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1月28日登录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与临汾市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联系解决(0357—7930212)。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吉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4)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吉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档案存放证明、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县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县委或县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县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确认证明。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期限详见政府网站通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

  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工作所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拟成立考官组。每个考官组五至九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组设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报县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并按时向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上报考察结果。

  报考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屯里所、中垛所)分配具体岗位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

  在体检、考察、选岗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五)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拟聘用对象经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报县编委会予以研究,通过后由县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相关待遇。

  4.受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本单位签订三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私自外出进修学习,不准调动,不准辞职,不得参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招录、招聘考试,合同期满后方可调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吉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六、疫情防控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确保考务安全的要求,应考人员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1、应考人员须持健康码“绿码”和近14天行程未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码。

  2、提供近14天的体温单及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统一模板)。

  3、考前14天内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和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要在考前3天报告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4、考试期间,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注意个人防护,需佩戴口罩。

  备注:

  1、打开微信支付,选择城市服务,点击防疫健康码;打开支付宝,在主页点击领取健康码或搜索“健康码”,完成信息输入即可获取。

  2、打开微信,搜索“通信行程卡”,授权查询即可。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咨询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357—7930212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点击下载>>>

  2020年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doc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14天自我检测表.xls

  吉县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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