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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18 09:35:04   责任编辑:admin
各用人单位、就业困难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稳就业、保民生决策部署,为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重点帮扶群体提供及时救助,现为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分局等11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重点帮扶类公益性岗位人员11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双向选择等环节组织招聘。
二、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就业能力较弱,需要重点帮扶的大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安置高校毕业生等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的招聘活动另行举办。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信息
《2026年晋中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重点帮扶类)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四、招聘及录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认定。
符合报名条件且经人社部门认定后的就业困难人员(附件1),持相关材料到市人社局726室(榆次区龙湖大街141号)领取《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经人社部门核实资格后,持《报名表》到用人单位进行面试。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1张;
2.已经加盖“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专用章” 的《就业创业证》(或《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已经完成认定的《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开展招聘对接。
由各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且持《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的求职人员进行面试,经双向选择环节后,用人单位在《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上签字盖章确认,招满为止。
招聘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3月26日(工作日内)
面试地点:各用人单位办公地点(见附件1)
(三)录用程序。
用人单位与和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
五、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待遇为每月2150元(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六、录用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为全日制用工(无编制),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到期后续签至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山西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请向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354—3075639
咨询电话:0354—3075631 (招聘岗位咨询)
3075500 (报名及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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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