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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龙口市2024年考选40名优秀毕业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02-04 18:41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2-23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为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中,考选40名优秀毕业生到我市工作,进行重点培养。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须年满18周岁(2006年1月以前出生)。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8年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5年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2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24年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个人报名及单位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2月7日9:00-2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2月7日11:00-2月24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灯塔·龙口党建网(http://www.lkdj.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2月2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联系简章发布的咨询电话。

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于2月24日16:00前完成资格审查,节假日期间审查较慢,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咨询电话。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2月7日11:00—2月2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3月11日9:00至笔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量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灯塔·龙口党建网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如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改报或因没有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而不能改报的,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灯塔·龙口党建网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截止到面试前一天17:00前。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具体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灯塔·龙口党建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面试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专业测试、情节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并以加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灯塔·龙口党建网公布。

考察和体检

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考察、体检。招聘主管机关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按照排序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主管机关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灯塔·龙口党建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办理相关手续(尚未毕业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之后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聘用人员分配到市直部门事业单位,由组织部门统一安排到乡镇(街道、区)进行重点培养锻炼,为期两年。期满后,本人可自由选择到部门或乡镇(街道、区)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组织部门另行确定。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分配的,不能如期毕业或取得相应学位的,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以灯塔·龙口党建网公布为准,由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8518365。

监督电话:0535-8517268。

招聘报名、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灯塔·龙口党建网(http://www.lkdj.gov.cn/)。

附件1:2024年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

附件2:2024年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应聘须知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附件4:相关情况证明(式样)

附件5: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式样)

附件6: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式样)

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22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kdj.gov.cn/system/2024/02/02/0300177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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