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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2-11-21 12:38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11-24

  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直属学校面向2023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简章

  为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关于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黄渤海新区教育系统拟招聘2023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设置招聘岗位27个,均为专业技术初级岗,计划30个,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3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非山东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可通用于学科一致的中小学教师岗位);

  5.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他岗位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6.所学专业与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

  7.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电子件发至邮箱(zgc6396721@yt.shandong.cn),报考高中学段的邮件名称以“学校名称+学科+姓名”命名;报考初中学段的邮件名称以“直属初中+学科+姓名”命名。发送邮件后请通过电话(0535-6396721)确认。

  3.提交材料。考生须按下列顺序提报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

  (1)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就业协议书;

  (5)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各学期学习成绩表、普通话证书和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

  (6)已就业或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解除协议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考生要确保报名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网上报名期间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安排专人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报名通过人员按要求加入指定QQ群。报名后考试、签约、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将在QQ群中发布。

  (二)考试

  考试采取远程网络面试或现场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考试形式将在报名后加入的指定QQ群中通知。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为其排序。

  (三)选岗

  选岗工作以线下或线上选岗形式开展,具体事宜,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素养、心理健康状况、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残疾人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按管理权限向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不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一)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网站(/col/col33545/index.html)、QQ群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和健康检测。

  招聘具体事宜可咨询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政工处,咨询和复核电话:0535-6396721.

  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监督电话:0535-6396790.

 

附件:附件1: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直属学校面向2023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11.11 KB)
附件2: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直属学校面向2023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报名表.doc (27.50 KB)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21.50 KB)

  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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