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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1 09:5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2-21       报名截止:2023-02-25
根据金乡县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110号)要求,现将金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符合《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社发[2022]5号)文件要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金乡县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报名网站: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www.jinxia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2月25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办理程序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报名人员缴费成功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初审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参加省同步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
笔试地点见《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有效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本人抽签确定面试考评组,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安排在同一考评组。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和体检。考察工作在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一)考察
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在招聘工作中曾被招聘主管部门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考察结果不得确定为合格。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七、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