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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渤海国风检验检测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1-18 18:1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1-18       报名截止:2023-02-06

  滨州渤海国风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8月19日,注册于山东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器园区。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检测服务,风电场检测服务,海上风电检测服务,兴奋剂检测;认证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安全评价业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工程管理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标准化服务;电机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力测功电机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气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通讯设备修理;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机、风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试验机销售等业务。

  根据滨州渤海国风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务会计岗1人、财务出纳岗1人、综合文秘岗2人,共4人。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学历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及专业。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拥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专业限制;“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可适当放宽工作经历限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应聘:1.有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3.被开除公职的;4.存在竞业禁止不得开展工作的;5.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录用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7日—2月6日。

  报名方式:请将相关材料发送至891089531@qq.com(不接收现场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须按“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格式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勿重复提交报名信息。未按规定填写相关材料不予审核。

  报考人员需发送到指定邮箱的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整(个人签名可在录取后补签),证件照处需附证件照片电子版;

  (2)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3);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4)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获奖证书、任职文件、奖惩文件等证明性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除《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提供WORD版、《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3)提供Excel版格式外,其他材料均为JPG、JPEG、PDF格式。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网上资格审查

  由招聘项目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和面谈的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面谈范围资格。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面试的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谈

  面谈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就岗位职责、职业规划、岗位要求、薪酬福利、职业道德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谈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为80分,面谈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背景调查)

  根据面谈成绩,对招考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招聘岗位出现面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背景调查)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完整,并签名承诺;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不含报名表);

  6.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

  7.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有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且对报名审核结果造成影响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考察对象在报考期间的表现,也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或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背景调查、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薪酬福利待遇按相关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六、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岗位工作地点为滨州市。招聘各环节地点均在滨州市,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招聘项目组享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或取消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或根据个人意愿及考试情况进行岗位调剂。招聘工作根据报名等情况调整相关程序。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

  4.各环节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各环节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未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13371320221

  监督电话:0543-708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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