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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延安市黄龙县事业单位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8 11:2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1-12       报名截止:2021-11-18

  为充实我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解决卫生健康队伍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实际,经研究,决定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

  为妥善安置黄龙县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就业,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和《关于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的实施方案》(延人社发〔2020〕1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黄龙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安置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稳的原则。

  二、招聘安置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7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安置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安置范围

  2017年入伍,2021年退伍,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夏秋季兵员征集退役安置工作的通知》(黄政发〔2017〕29号),符合安置条件的大学生义务兵1名;

  2019年入伍,2021年退伍,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夏秋季兵员征集退役安置工作的通知》(黄政发〔2019〕12号),符合安置条件的大学生义务兵6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安置程序

  本次招聘安置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8:00至2021年11月19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黄龙县人民政府五楼(县人社局515办公室)。

  3.联系电话:0911-5621003.

  4.报名时所需材料:

  报名时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领取)、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退伍证》等(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招聘。报考人员必须真实、准确的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试环节。

  1.笔试。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笔试内容为两部分:①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②测试申论及写作占50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常识、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公文与学术论文写作知识等。

  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取消招聘资格。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及处理问题能力以及人际沟通协调能力等。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安置资格。

  (四)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

  考试和体检、政审合格的招聘安置人员名单在黄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印发招聘结果、办理招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新招聘人员的服务年限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考生和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相关要求

  1.此次招聘安置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凡出现违规违纪、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从严从重处理。

  2.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延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延联防联控办发〔2021〕30号)精神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公开招聘安置有关事项将在黄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5.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黄龙县人社局,0911-5621003)

  2021年黄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岗位表

  

序号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计划

学历

所需专业

岗位其他

资格条件

备注

1

中共黄龙县委政法委员会

黄龙县涉法涉诉服务中心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2021年黄龙县退役未安置大学生退役士兵

 

2

黄龙县医疗保障局

黄龙县药品采购结算中心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2021年黄龙县退役未安置大学生退役士兵

 

3

黄龙县财政局

黄龙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2021年黄龙县退役未安置大学生退役士兵

 

4

黄龙县水务局

黄龙县水资源保护中心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2021年黄龙县退役未安置大学生退役士兵

 

5

黄龙县文化和旅游局

黄龙县旅游服务中心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2021年黄龙县退役未安置大学生退役士兵

为妥善安置黄龙县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就业,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和《关于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的实施方案》(延人社发〔2020〕1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黄龙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安置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稳的原则。

  二、招聘安置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7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安置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安置范围

  2017年入伍,2021年退伍,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夏秋季兵员征集退役安置工作的通知》(黄政发〔2017〕29号),符合安置条件的大学生义务兵1名;

  2019年入伍,2021年退伍,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夏秋季兵员征集退役安置工作的通知》(黄政发〔2019〕12号),符合安置条件的大学生义务兵6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安置程序

  本次招聘安置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8:00至2021年11月19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黄龙县人民政府五楼(县人社局515办公室)。

  3.联系电话:0911-5621003.

  4.报名时所需材料:

  报名时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领取)、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退伍证》等(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招聘。报考人员必须真实、准确的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试环节。

  1.笔试。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笔试内容为两部分:①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②测试申论及写作占50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常识、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公文与学术论文写作知识等。

  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取消招聘资格。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及处理问题能力以及人际沟通协调能力等。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安置资格。

  (四)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

  考试和体检、政审合格的招聘安置人员名单在黄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印发招聘结果、办理招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新招聘人员的服务年限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考生和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相关要求

  1.此次招聘安置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凡出现违规违纪、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从严从重处理。

  2.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延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延联防联控办发〔2021〕30号)精神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公开招聘安置有关事项将在黄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5.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黄龙县人社局,0911-5621003)

  2021年黄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岗位表

序号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计划

学历

所需专业

岗位其他

资格条件

备注

1

中共黄龙县委政法委员会

黄龙县涉法涉诉服务中心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2021年黄龙县退役未安置大学生退役士兵

 

2

黄龙县医疗保障局

黄龙县药品采购结算中心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2021年黄龙县退役未安置大学生退役士兵

 

3

黄龙县财政局

黄龙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2021年黄龙县退役未安置大学生退役士兵

 

4

黄龙县水务局

黄龙县水资源保护中心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2021年黄龙县退役未安置大学生退役士兵

 

5

黄龙县文化和旅游局

黄龙县旅游服务中心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2021年黄龙县退役未安置大学生退役士兵

 

6

黄龙县经济发展局

黄龙县项目服务中心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2021年黄龙县退役未安置大学生退役士兵

 

7

黄龙县统计局

黄龙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2021年黄龙县退役未安置大学生退役士兵

 

 

 

  黄龙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

  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6

黄龙县经济发展局

黄龙县项目服务中心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2021年黄龙县退役未安置大学生退役士兵

 

7

黄龙县统计局

黄龙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2021年黄龙县退役未安置大学生退役士兵

 

 

  黄龙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

  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所需各类人才,为我市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7名专业技术人员及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范围、招聘单位、单位性质、招聘职数、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分类依据《海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五)报考人员年龄、学历限制详见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含);即年龄45周岁及以下,为1975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

  (六)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七)其他条件

  2020年、2021年应届毕业生专业对口应聘职位的,可暂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一经聘用,从聘用之日起,2020年应届毕业生1年内、2021届应届毕业生2年内未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1.儋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人员待遇

  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计划公告时间

  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7天)。

  (二)计划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网上报考,主要上传报名有关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

  2.报名网址:由考试服务机构提供。

  3.计划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上午09:00-11月25日 12:00(7天)。

  4.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

  (1)《儋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详见附件2.须本人亲笔手写签名后拍照上传)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3)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生源地该类考生可上传初中或高中毕业证作为依据)

  (5)毕业证、学位证;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1cx/1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

  (7)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8)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

  (9)需要工作经历证明的岗位,需要上传社保缴纳清单;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者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全程关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考试公告。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认。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3)镇卫生院(不含那大镇卫生院)笔试开考比例为1:2(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之比),其他单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1年11月24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1年11月24日17时准时关闭,2021年11月24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1年11月24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6.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者应符合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海南省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2)在笔试、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通过微信搜索“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小程序,注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①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

  ②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

  ③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

  ④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

  ⑤考试当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

  (4)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自备),除身份确认环节及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公开招聘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公文知识、时事政治、卫生法律、卫生政策。笔试结束后,划定入围分数线,分数线不低于该职位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并公告成绩。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员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笔试开考比例确定:镇卫生院(不含那大镇卫生院)为1:2.其他单位的比例为1:3.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将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等。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自动依次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3.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址:在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3)面试合格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

  (4)面试成绩发布:在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四)考察和体检

  1.根据公开招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人选。公开招聘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1)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对象须向考察小组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准考证、报名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已婚的需出具县以上计生部门的计生证明。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入围人员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因考察和体检不符合要求及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镇卫生院(不含那大镇卫生院)招聘两个以上职位数的,按该职位拟聘人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确定拟聘人选,并且在儋州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如有异议,经复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人员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批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其他相关事宜,以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试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八、其他

  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 0898-23315854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760、0898-66738761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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