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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31 09:29:24   责任编辑:admin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 1《泽库县公安局 2026 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二、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制用工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年龄需满足岗位计划表中的资格条件。
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应能力。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及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文身,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录用后,服从分配。
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6 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参加本次招考,但须在 2026 年 7 月 31 日前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请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编造、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信息或者言论的。
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过行政处罚的。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与报考者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条件
有见义勇为行为的笔试成绩(加权前)加 3 分。
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伤残的人民警察、辅警的子女,笔试成绩(加权前)加 3 分。
警察类或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权前)加 3 分。
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笔试成绩(加权前)加 2 分;持有 A1/A2 驾驶证的考生,笔试成绩(加权前)加 3 分;持有 B1/B2 驾驶证的考生,笔试成绩(加权前)加 2 分(此项加分仅限于报考岗位 1 的考生)。
持有无人机驾驶证的考生,笔试成绩(加权前)加 3 分。
有从事 5 年以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经验的考生,笔试成绩(加权前)加 5 分。
以上各项加分政策均在笔试成绩上加分,累计不超过 5 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期间(2026 年 3 月 28 日 09:00 时至 4 月 12 日 17:00 时)将加分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 kaoshijiaf en003@163.com(压缩包格式:泽库公安局 + 姓名 + 加分)进行确认加分,逾期提交则视为放弃不享受加分政策。
四、招聘程序
按照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自愿” 的原则,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6 年 3 月 28 日 09:00 至 2026 年 4 月 12 日 20:00。
审核时间:2026 年 3 月 28 日 09:00 至 2026 年 4 月 13 日 12:00。
缴费时间:2026 年 3 月 28 日 09:00 至 2026 年 4 月 13 日 20: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需用电脑端进入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找到 “泽库县公安局 2026 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点击进入,按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 1 个岗位(报名流程详见附件 2)。
报名要求:
(1) 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
(2) 身份证扫描件(原件正反面)。
(3) 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仅需提供近三个月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登录学信网下载)。
(5) 其他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考生须将报名资料上传至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名过程中因个人信息留错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录考试全过程。
考试服务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本次考试收取考试服务费 200 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考试考试统一取消的给予退费,其他原因一律不予退费。
(二)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要大于 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招聘岗位计划数或开考比例。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分值为 100 分,时间为 90 分钟,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 加分)占总成绩的 60%(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地点及具体时间将以公告形式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者登录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候考。材料不全、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天。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以笔试总成绩排名为依据,按照岗位需求 1:3 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若资格复审时发现人员未达到 1:3 比例,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遇资格复审不合格时,空缺岗位将按笔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地点及具体时间将以公告形式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资格复审内容: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资格《复审审查表》进行复审。
(五)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结束后,依据笔试总成绩及资格复审结果确定体能测评人员,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具体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体能测评地点及具体时间将以公告形式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视为放弃。
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者登录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自行下载打印体能测评准考证。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体能测评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因自身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应主动提出放弃,如因本人隐瞒身体状况,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空缺岗位以笔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岗位匹配性为主,时间为 10 分钟,面试分值为 100 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面试对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地点及具体时间将以公告形式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者登录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考试地点候考。材料不全、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人数计划与个人人数与面试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主计到 1:3 比例的岗位,增设面试最低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 65 分(含 65 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七)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 60%+ 面试成绩占 40% 的比例确定,保留小数点后 2 位。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 + 加分)×60% + 面试成绩 ×40%。
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的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由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政治面貌、工作履历、政审情况等条件确定拟录用人员。
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将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天。
(八)体检、政审
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组织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一次。体检环节,需参加全部项目,如不能参加,将加扣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遵守医疗机构和体检纪律规定,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或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段或药物影响体检结果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对进入体检程序的怀孕考生,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 X 光等项目的检查,也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可继续进行后续环节,如政审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聘用。如果政审中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待生产结束后再进行妇科和 X 光等项目检查,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政审: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派出所填写《泽库县公安局 2026 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察表》并加盖公章,对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为 5 天。
(十)补录
参加考试且各科成绩有效的考生均纳入补录人员库,补录人员库 6 个月内有效(从发布拟聘用公告之日起算)。后期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按录入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经考察、体检后递补。如遇用人单位再次组织公开招聘时,补录人员库自动失效。
(十一)考试报名费用说明
如因考生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如国家公务员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等)导致与本次考试时间冲突的,可提供国家一级考试的准考证或官方报名成功证明(需能体现考试时间)可申请退费。
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聘条件、考试要求及缴纳考试服务费后,采取自愿原则报名缴费,一经报名及缴费成功,概不退费。
五、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装备配备、教育培训以及日常管理经费、工资福利津贴、“五险一金”、意外伤害保险和取暖费等经费纳入财政部门预算予以保障。薪酬标准按照《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青公发〔2025〕12 号)和《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青财法字〔2020〕1524 号)文件执行。县公安局在正式录用后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由公安机关和警务辅助人员按照规定比例缴纳,缴费基数按照我省和全州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核定,个人缴费由公安局按月在工资中代为扣除,住房公积金由公安机关和警务辅助人员按照规定比例缴纳,个人缴费由公安局按月在工资中代为扣缴。试用期(6 个月)满考核合格,按辅警层级管理制度及晋升办法实施。
六、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次招聘笔试、面试环节考生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现代汉语)文字进行答题,否则不计成绩。
(二)除学历、学位及职位所需相关证书中取得时间外,报考年龄、工作经历等有关事项的时间计算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31 日。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聘条件、考试要求及缴纳考试服务费后,采取自愿原则报名缴费,一经报名及缴费成功,概不退还。
(四)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事项并如实填报,预留的联系电话 24 小时畅通,如出现报考人员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体检等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者,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录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的考试信息将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及时更新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七)关于本次招聘的重要声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对于社会上有关本次考试的培训、网站媒体、出版物等进行收费的,或以相关部门名义进行诈骗的,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一旦发现有假借招聘单位名义进行诈骗或宣传牟利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确保报考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八)其他事项
实行回避制度。招聘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可能影响公务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严格招聘纪律。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方案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事实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 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 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 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 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七、联系方式
报名单位:泽库县公安局
报名单位地址:泽库县平安路
报名单位:青越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 2 号能源大厦 10 楼、青海集团人才招考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971-637153 0971-636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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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