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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察右前旗2023年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秀行政村(社区)干部、社区工作者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10 16:0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7-10       报名截止:2023-07-31

  根据《乌兰察布市旗县市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秀行政村干部、社区工作者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激励全旗行政村(社区)干部、社区工作者,调动行政村(社区)干部、社区工作者积极性,畅通行政村(社区)干部、社区工作者晋升渠道,现面向在察右前旗范围内任职的行政村(社区)干部、社区工作者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报考岗位详见《察右前旗2023年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秀行政村(社区)干部、社区工作者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语言沟通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8.察右前旗现任行政村(社区)“两委”成员(经选举或补选产生)或社区工作者(以旗统一公开招聘文件为准),且任职年限累计满3年(2020年7月1日及以前任职);

  行政村(社区)“两委”、社区工作者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9.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10.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等情况,受处分处理且仍在处分期的;

  3.察右前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4.近5年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招聘方案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发布,在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3.考生报名需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2份,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2份;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5张;填写《察右前旗2023年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秀行政村(社区)干部、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下载、所填写内容必须打印)2份、《察右前旗2023年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秀行政村(社区)干部、社区工作者资格审查表》(网上自行下载、所填写内容必须打印)2份,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旗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3.资格审查合格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4.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笔试

  (一)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旗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数调整招聘人数。

  (二)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三)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均按零分处理。笔试不指定教材,由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应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六)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旗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结束后,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二)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评委由7-9人组成,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四)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旗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按《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1.由旗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

  2.对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与考察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4.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公示与聘用

  (一)拟聘人员名单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被普通全日制高校录取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三)公示期间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时候发现与报名资格不符,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七)本方案由旗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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