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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左后旗2023年公开引进7名部分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3 15:4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8-13       报名截止:2023-08-18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旗战略,切实解决我旗部分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根据《科左后旗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后党发[2023]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部分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公开引进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数及岗位

  本次采取刚性引进的方式,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7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科左后旗2023年公开引进部分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2.铸牢中华人民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截至2023年8月14日(含)符合岗位条件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具体条件以岗位计划表为准。普通高校学历、学位俱全的硕士研究生(留学归国应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具有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并所学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并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并取得岗位条件的学历、学位俱全的本科毕业生;

  5.年龄要求: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4日(不含)至2005年8月14日(含)之间出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8月14(不含)至2005年8月14(含)之间出生;

  6.符合《岗位计划表》所列岗位引进条件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正式编制);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籍或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含在校受过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

  7.科左后旗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辞职不足6个月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引进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sign.naimanyun.cn)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严禁统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对于重复报名导致系统不能确认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2.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4日8:30至18日16:00。

  本次引进工作不收取报名费及考务费。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由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因所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引进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笔试

  1.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根据报名及资格初审通过人数确定引进程序。报名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3:1的(不含),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引进;报名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含),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引进,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试卷种类及要求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基础知识两科,满分各100分,两科权重比例各占50%,笔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为180分钟。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将在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5.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者,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综合基础知识×50%+2.5(民族分)。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各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人数达不到1:3的,以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同一岗位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根据引进人才岗位的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通过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引进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引进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2.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6.每组面试考官由7或9人组成。考官由具体相应资格的人员或有关专家担任,原则上考官应全部异地聘请。

  7.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引进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面试方式引进人员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

  1.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取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考察工作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组要对考察对象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

  4.被考察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六)体检

  1.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并在领导小组指定的旗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办理引进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第一个聘期为5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引进人才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转(含借调)到旗内外其他单位。

  四、取消资格情形

  (一)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二)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引进;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四)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引进(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引进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六)拟引进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聘用或录用文件为准),取消引进资格;

  (七)拟引进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八)试用期间出现不合格情形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人员管理与工资待遇

  本次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自治区、通辽市相关政策规定和《科左后旗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后党发[2023]7号)及相关配套政策规定执行。

  六、相关要求

  1.引进人才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持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引进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并设立受理监督电话。

  3.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引进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引进的情形,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4.引进人才工作的相关公告、通知、公示均在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密切关注查询,不再另行通知。网站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仔细阅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中的未尽事宜,由科左后旗2023年公开引进部分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科左后旗2023年公开引进部分事业单位

  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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