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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05 10:55:30   责任编辑:admin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关于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领取毕业证之日起2年内的2024、2025届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以下人员不予参加就业见习:
1、成功创业,个人领取营业执照;
2、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等职务;
3、正在享受其它就业补贴,如公益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其它不符合条件人员。
二、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昆区就业服务中心(昆区阿尔丁北大街和兵工路交叉口昆区总部经济园10楼1003)
联系电话:0472-5990240
(二)报名所需材料
见习人员报名应符合见习单位相关学历及专业等要求,并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本科毕业生)、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和本人“无个人投资和任职信息查询”截图(用以证明本人未领取营业执照、未担任法人、董事等职务)、失业登记证明(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提交)
(三)资格审查
申报见习岗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在报名时间内至包头市昆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报名材料。
三、招募岗位及见习要求
四、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单位负责为见习人员办理不低于2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满三个月之后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并补发前三个月补贴),见习期结束见习协议自动终止。
见习期间,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正常参加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纪律与监督
(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违反招募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见习资格。对于违反招募纪律的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就业见习协议,予以辞退。
(二)招募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六、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由包头市昆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472-5990240
监督电话:0472-5990247
昆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