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辽宁 > 沈阳

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点击查看

沈阳市体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8名体育教练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3 10:29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4-01-1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沈阳市体育局所属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体育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素养;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沈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

2.应聘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8(含)日至1998年1月8日(含)期间出生)。

3.应聘人员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1月8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4.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1月8日(含)。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并仍处于禁考期的;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9.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面试、笔试)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沈阳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https://tyj.shenyang.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地址: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南三马路61号603室)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9:00至2024年1月12日16:00。届时,应聘人员携带从沈阳市体育局官方网站打印的《2023年沈阳市体育局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照片正面需印有身份证号码)。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现场资格审核。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的内容主要是与招聘条件以及报考职位规定的具体要求是否一致,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相关专业运动员经历、专业运动员成绩以及所带运动队成绩等相关证明资料。各层次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所提供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现场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凡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与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岗位调剂与削减。面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实践教学考试,最低开考比例1:2,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时,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该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4年1月13日09:00-16:00时内报考其他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4.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1月18日10:00至2024年1月19日16:00到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南三马路61号603室)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管,用于面试、笔试环节。

(三)考试考核

1.面试:2024年1月21日,全天。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根据不同项目,考生需现场带领学生(学生为随机挑选)上一堂训练教学课,以便全面考察考生作为一名优秀教练员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业务能力和素质修养。综合实践教学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笔试。

2.笔试:2024年1月28日,上午09:00-10:30。笔试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数量1:2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确定的最后一个人选综合实践教学考试成绩并列的,均参加笔试)。对综合实践教学考试后未达到1:2笔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四)考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7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笔试成绩×3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五)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将在沈阳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发布。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须有笔试成绩)。

(六)涉罪信息查询

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沈阳市体育局纪检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入职前涉罪信息进行查询。

(七)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调查了解,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党组织出具考察意见,并存入拟聘用人员档案。

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须有笔试成绩)。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沈阳市体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此外,对新聘用教练员实行一个周期一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省运会四年一个周期),合同中需明确聘期内,个人项目完成省运会3枚金牌任务指标;集体项目完成省运会保二争一任务指标。达到任务指标的下一周期继续聘用,达不到任务指标的予以解聘。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三)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笔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联系电话

(一)报名咨询电话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人力资源部:

024-23865817、23865819

(二)监督电话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群工作部:024-23865829

(三)电话咨询时段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八、本公告由沈阳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23年沈阳市体育局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报名表.docx

2023年沈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xlsx

沈阳市体育局

2023年12月2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tyj.shenyang.gov.cn/zwgkzdgz/gzxx/202312/t20231228_4581922.html

微信搜索公众号【事业单位编制招聘信息(bianzhila)】关注后,回复省份或城市名,获取你关注的城市招考信息!如回复:湖北武汉
编制招聘网

全国编制招聘最新消息导航

直辖市
华北地区
西北地区
东北地区
华东地区
华中地区
西南地区
华南地区

热门城市编制招聘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