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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黑山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训指导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5 11:2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1-15       报名截止:2023-01-18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加强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均衡发展,为振兴黑山经济,提供更多更好的职业技能人才,经黑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黑山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黑山县教育局所属1所学校招聘实训指导工作人员4名,详见《黑山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训指导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以报名起始之日计算,即1987年1月5日至2005年1月5日(含)期间出生。具体要求详见《职位信息表》(附件1);

  5.招聘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即2023年1月5日;

  6.报考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学位)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或学位)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7.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8.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报考程序

  (一)发布招聘职位信息

  通过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ishan.gov.cn)统一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诚信报名的方式,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人员提前下载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下载模版),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

  2.考生报名网上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

  (2)本人有效身份证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个人简历(自荐材料、相关奖励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硕、博研究生需提供上一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并扫描成PDF格式;

  (3)《黑山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训指导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

  (4)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并以“姓名+报考职位序号+职位名称”文件名命名,电子版照片要与报名表中的照片为同一版)。

  报名材料放到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姓名+报考职位序号+职位名称”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所报职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职位信息表(附件1)),如不按职位发送指定邮箱的视为报名无效。

  3.网上报名时间:自2023年1月5日(星期四)至2023年1月18日(星期三)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4.笔试准考证领取

  领取时间: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领取地点:黑山县青少年活动中心102室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时,取消(或减少)该职位招聘计划,已报考该职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课相关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自带)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2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4.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在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ishan.gov.cn)公布。

  五.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根据职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ishan.gov.cn)查询。

  2.资格复审内容: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按照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职位所需的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职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

  (1)人选确定: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ishan.gov.cn)公布。

  (2)面试方式及内容:以实际操作、成果展示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①实际操作:应聘者根据指定的技能进行操作演示。时间不超过150分钟。②成果展示:应聘者根据实际操作演示的成果,对实际操作的创新点、操作过程进行解说。时间不超过15分钟;③现场答辩。应聘人员现场根据评委提问或要求,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通过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ishan.gov.cn)通知。

  七.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按3:7权重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总成绩在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ishan.gov.cn)公布。

  八.体检

  1.人选确定:根据考核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

  2.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职位考核成绩且考核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在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ishan.gov.cn)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联合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

  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职位考核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通过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ishan.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出现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一经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5年内不允许调离黑山县教育系统(含试用期)。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核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人员在报名及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国家招聘考试工作相关规定处理。

  5.考生须自行解决原人事劳务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6.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指导目录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

  7.考生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各个环节之间,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

  8.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山县教育局所有。

  咨询电话:黑山县教育局0416-57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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