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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重点高校2023届毕业生招聘教师2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24 14:5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1-24       报名截止:2023-12-31

  本溪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重点高校

  2023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为贯彻中共本溪市委人才兴市工作和满足直属学校提升教师质量、夯实人才基础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及《实施“山城英才计划”广泛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政策措施》(本委发〔2022〕11号)中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规定,拟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及985院校2023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共涉及市教育局直属3所学校,26个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同时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3届重点院校(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及985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2023届毕业生毕业时(2023年7月31日)达到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本科层次毕业生年龄限制在24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限制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本溪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重点高校2023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2.考生需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3.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要求(博、硕)、本科阶段均为重点院校(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及985学校)毕业。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四、发布公告

  12月16日在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网站、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东北师大官方微信等网站或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五、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如考生完成报名,将视为已知晓所有公告内容。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9:00—12月22日16:00。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网上下载表格后用A4纸打印在一张纸上,由本人用签字笔填写,电子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电子版和PDF两种格式上报,PDF格式要求本人签字扫描后上报。

  ②身份证及学生证。1份,PDF格式。

  ③教师资格证。1份,PDF格式。(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或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情况证明)。

  ④《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院系公章)1份,PDF格式。

  ⑤博士(硕士)研究生层次的需提供(硕士)、本科层次的学历证、学位证。1份,PDF格式。

  ⑥个人简历及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证明材料(政治面貌、所获得的各类证书、荣誉证书、奖学金情况、学业成绩表[教务部门出具]、高考成绩、教科研能力、社会实践情况等)。1份,PDF格式。

  报名时,邮件名称为:“报考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例如“第十二中学+数学教师+李**”。以压缩包形式报送,报名邮箱:

  第一中学邮箱:1125285266@qq.com。

  第十二中学邮箱:bxrs039@126.com。

  辽宁省实验学校本溪分校邮箱:linyang054@163.com。

  线上接收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2日16:00前,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如考生在报名材料提交后24小时内,未收到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可按报考单位的咨询电话进行结果查询。

  2.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之内初审完毕,同时将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按报名邮箱进行反馈。

  3.初审未通过的,在接到审查结果反馈信息后,可在报名时间内、按报名要求改报其他岗位或重报。未按上述规定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报名咨询电话。考生报名和资格初审期间有疑问的,可以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

  第十二中学:15041429567;

  辽宁省实验学校本溪分校:13941471262;

  第一中学:1384140961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六、资格审查

  学校招考工作组通过应聘者上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审核通过后,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考生。

  七、考试

  (一)考试形式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二)考试程序

  1.笔试(或线上基础能力测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

  笔试时间:以电话或微信形式通知。

  笔试地点:以电话或微信形式通知。考试自带笔试备品。

  如疫情影响不适合采取线下笔试,将根据情况改为线上基础能力测试。测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需在规定时间进入侯考室,准备纸笔等笔试材料或备品。笔试(线上基础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未按时参加笔试者,按弃权处理。

  2.面试:

  面试内容:试讲和答辩。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仪态及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音体美”岗位考生另加额外的3分钟才艺展示(每名考生自选一项才艺展示,如需器材须自备)。

  面试时间:以电话或微信形式通知。

  面试平台:“腾讯会议”或现场面试。

  面试办法:面试采取轮候制,共7名评委组成,现场打分、核分、公布成绩。

  八、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计划,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三方协议签约人员名单。如高分者弃权,则在成绩合格人员中顺延签订三方协议。未按时参加线上面试者,按弃权处理。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三方协议签约人员毕业后,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体检。体检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市级体检机构进行,并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对不影响履职工作的残疾人,用人单位不能因其残疾而拒绝聘用。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医生或考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考单位提出。复检将在考生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察合格的,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如未按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已签订的就业协议解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拟聘用人员自负。拟聘用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后果由拟聘用人员自负。

  签约人员按期毕业,按用人单位规定时间报到,且体检、考察合格、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名单在本溪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被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学校将签约人员考察和体检结果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实施“山城英才计划”广泛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政策措施》(本委发〔2022〕11号)享受对应人才待遇。

  凡经此次公开招聘进入本溪市直属学校的教师须与用人单位签订6年服务期合同,服务期满后方可流动。

  十一、违约及罚则

  十二、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1个岗位。

  2.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手续办理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凡恶意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考试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提示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报考体育、音乐、美术教育教师岗位的,可根据需要穿着相应服装。

  8.应聘人员考试期间禁止切屏、截屏等,因此导致系统卡顿、退出等情况,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9.应聘人员不得擅自透露任何考试信息,如有违反则取消考试成绩,并追究法律责任。

  10.报考专业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6)。

  十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未按要求参加考试或违反考试纪律的,遵照《在线面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附件3)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单位。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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