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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2名专业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5 15:2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5-25       报名截止:2023-05-31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创办于1954年,是一所省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5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2年批准为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单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备注:

  1.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2.报名人员请注意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8日止。

  (二)报名办法: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具体如下:

  1.本人填报《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具体见附件;

  2.将《报名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参保记录(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境)外学历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等材料的扫描件,放于一个文件夹中,并将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专业+毕业院校”。

  3.压缩包文件发至招聘邮箱(jxhxbgs2022@163.com)。

  4.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已参加面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请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鹿老师联系电话:0791-88178546

  2.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尤氨路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行政办公室,邮编:330012

  四、资格复查、考核

  (一)资格复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1.资格复查时间在面试前,请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参加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查需携带材料:《报名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参保记录(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境)外学历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等相关材料。以上证书、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因资格复查不合格,取消考核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核:

  1.如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或等于1:4时,须进行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和实践技能的应用熟练程度,以及相应的职业能力。参加笔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排序,确定入围综合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仅用于确定参加综合面试的人员。

  2.如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4时,则不进行笔试,通过资格复查人员后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为:“试讲+实操(各占50%)。试讲成绩为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的授课能力,试讲采用板书或多媒体辅助。实操成绩为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具体实操方法和技能。面试成绩7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如招聘人员成绩均低于以上要求,则取消此岗位招聘计划。

  4.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5.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各环节成绩将在学校官网(www.jxhg510.com)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面试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含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需在70分以上,若总成绩同分以试讲成绩高低为准)递补一次,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经学校体检、考察(含政审)等合格者,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享受学校人事代理人员全部福利待遇,不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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