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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东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8 21:53   责任编辑:sq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11-06

  赣东学院是2021年1月25日经教育部批准,由原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转设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著名的才子之乡江西省抚州市。校园环境优美,办学设施完备,设有31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经、管、法、艺、教等八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本科生7000余名,专任教师300余名。

  学校拥有测绘工程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机电系统控制技术、程序设计语言系列等2个省级教学团队。省级一流课程8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项,省级教改课题12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5项,省级科研项目48项。获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2项,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银铜奖项十余项。

  学校积极对接抚州地方主导产业及战略新兴产业,持续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围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加快转型、融合创新,服务好国家战略、江西和抚州发展,与抚州电信合作共建数字产业研究院,与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共建“临川文化研究院”。进行专业整体布局调整与优化,提高本科专业设置与地方产业需求契合度,启动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传统优势专业改造升级工作,今年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智能制造工程、数字媒体艺术3个新专业正式招生。

  学校聚焦抚州市“2+4”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各县(区)“1首位1主导”产业,整体优化学科专业布局,不断完善高质量本科教育体系,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和建设水平,对标一流专业建设要求,进一步强化专业特色,推动学校人才培养能力和高等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充分发挥一流专业建设点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示范辐射作用,推进学校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将赣东学院建成具有“区域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

  一、招聘岗位

  

部门

岗位

名称

人数

专业及方向

招聘条件

专技岗1

1

不限专业

主要协助负责图书馆各项管理工作,以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40周岁以下;

2.硕士及以上学位;

3.从事图书档案工作5年及以上;

4.具有图书资料系列职称。

专技岗2

1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1205)、图书情报(1255)、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03)、大数据技术与工程(085411)、软件工程(0835、085405)、计算机技术(085404)、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行政管理(120401)、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

主要从事图书馆的相关业务工作,以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35周岁以下;

2.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专技岗3

1

不限专业

主要协助负责档案馆各项管理工作,以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40周岁以下;

3.硕士及以上学位;

4.从事图书档案工作5年及以上;

5.具有档案系列职称。

专技岗4

1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1205)、图书情报(1255)、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03)、大数据技术与工程(085411)、软件工程(0835、085405)、计算机技术(085404)、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行政管理(120401)、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

主要从事档案馆的相关业务工作,以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35周岁以下;

3.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招聘岗位条件中“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

  3.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最新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4.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和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情况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6.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或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23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应聘者,请在报名时间内,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进行职位报名。报名仅能选择其中1个岗位,不可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若重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2.须上传的附件材料有:

  (1)赣东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应证书;

  (5)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报考人员缴交的社保票据等佐证材料;

  (6)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个人简历。

  (三)相关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制成压缩文件包,以“2023公开招聘+姓名+应聘岗位名称+编制招聘网”命名(例如:2023公开招聘+张三+专技岗1+编制招聘网),其中第(2)-(6)项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2.每位报名人员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再进行报名;

  3.报名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报名资格。

  4.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名人员,报名材料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公告中的岗位招聘条件及报名要求,学校对应聘人员邮件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应在报名期限内及时补充完善,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赣东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携带材料等事项将在赣东学院网站公布。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核

  考核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各环节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予聘用。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等事宜将在赣东学院网站另行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在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我校将统一安排参加身心体检(含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费用自理,身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赣东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递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各环节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不含60分),并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

  八、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在聘用岗位上的连续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年限内不允许转岗。

  2.待遇。统一纳入学校人事代理管理,非事业编制,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

  3.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4-8336517

  联系人:周老师(人事处)

  赣东学院:http://www.gd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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