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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15 11:03:42   责任编辑:admin
扬州大学坐落于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扬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 A 类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鉴于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4 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品行端正,立德树人,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招聘对象不限。应届毕业生 30 周岁以下,1996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社会人员 35 周岁以下,1991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应聘人员含应届生须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4、2025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已完成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均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国境外同期毕业留学人员毕业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生一致。
附件:扬州大学 2026 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二、报名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全程网络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材料上传、资格初审、缴费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扬州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rszp.yzu.edu.cn
报名、照片及材料上传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 09:00—5 月 22 日 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 09:00—5 月 22 日 16:00
缴费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 09:00—5 月 22 日 18:00,初审通过后缴纳报名费 100 元,一经缴纳不予退还,初审通过且缴费完成视为报名成功。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报名前查阅招聘岗位表,登录招聘网按岗位编号选岗注册报名。
如实完整填报信息,上传近期免冠正面 2 寸电子证件照片(jpg 格式)。
按要求依次上传材料: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执业资格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及岗位要求其他材料等。凡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情节严重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诚信档案库。
笔试开考比例 1:3,未达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取消岗位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初审者在报名时限内可联系校方改报其他岗位。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场证件保持一致。
不得应聘情形: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不得应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回避岗位,以及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
③江苏省事业单位 3 年服务期未满在编在册人员;
④5 年服务期未满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人员,以及政策规定不得解聘离岗、国家及省限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时间安排和成绩计算
(一)考核方式
考核包含笔试、心理测试、试讲。
笔试:暂定 2026 年 6 月上旬,高校教育、教学相关知识,不指定大纲教材,满分 100 分,不设合格线,成绩在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心理测试:试讲前组织在线测评,考察心理健康与综合素质,不计入总成绩。
资格复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招聘人数 1:3 比例确定复审及试讲人选,不足比例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试讲前核验报名原件材料,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试讲,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试讲:预计 2026 年 6 月中下旬,考核教育教学能力、课堂设计与授课水平,满分 100 分,合格线 60 分,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 笔试成绩 ×50%+ 试讲成绩 ×50%,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二)其他要求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官网公告、短信、电话通知为准,未按时参加视为弃考。
四、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按岗位招聘人数 1:1 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
综合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影响录用或中途放弃出现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
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聘用。受聘人员除依规解约外,须在校服务满 6 年及以上(含试用期)。
五、用人方式
硕士毕业生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参照校内事业编制同岗位人员享受待遇,聘期期满考核合格续聘,不合格予以解聘。
六、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政策解读,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14-87971876 联系人:韩老师、赵老师
监督电话:0514-8797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