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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泰州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1-11-29 18:5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1-29       报名截止:2021-12-05

  经研究决定,苏州工业园区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泰州学院为泰州市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优化人才结构,充实学院师资力量,更好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教学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泰政发〔2018〕166号)精神,面向市外公开引进部分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专业及要求

  泰州学院计划引进4名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泰州学院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第二批)》(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学历学位要求的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条件。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泰州学院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泰州学院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州人才网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泰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系统平台(http://rczp.tzu.edu.cn)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12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6日—12月7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1月26日—12月8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11月26日—12月8日18:00.

  (5)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将下列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上传: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1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提供能够证明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的证明材料;有方向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方向证明。③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6)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名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②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③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②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与本市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④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2.资格审查

  考核前,泰州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考核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均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核

  考核采用学术报告和现场答辩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考核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考核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学院网站公布。

  体检由泰州学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并进行心理测试且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后续环节。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泰州学院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泰州学院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州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的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考核成绩与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申报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从该职位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备案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应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供的,不予备案。

  备案完成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5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招聘工作接受泰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应聘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政策咨询、监督举报

  本公告由泰州学院负责解释。

  招考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0523-86661696、86667801(泰州学院人事处),联系人:陈老师、苏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

  0523-80769699(泰州学院纪委)

  0523-86880623(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工业园区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可在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https://www.sipac.gov.cn/)、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ipac.gov.cn/ldhshbzj/index.shtml)、圆才网(https://www.o-hr.com/)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年龄说明。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报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具体工作经历认定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按规定应当回避的岗位。

  (3)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合应聘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为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退休后享受企业职工养老待遇。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http://acjobs.siphrd.com/#/。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9:00—2021年12月5日17: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2021年12月7日17:00.

  (二)网上确认

  应聘人员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申辩内容请发至wangj@o-hr.cn,以收到邮件回复为准。

  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相关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4.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12月7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视为无异议。

  3.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或者因应聘人员无法联系,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笔试

  1.笔试日期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

  管理类、专技类岗位均需参加统一的笔试卷,满分100分。统考卷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阅读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处理数量关系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必备的英语能力等素质。

  专技类岗位在统考卷的基础上,由主管部门增加一科专业试卷,满分50分,笔试总成绩最终折成百分制。专业卷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程度和实际应用能力。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并且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将在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布。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1.面试共有两轮。面试入选名单、时间、地点和成绩将在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第一轮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4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一轮面试人选。不足1:4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第一轮面试人选。

  3.第二轮面试为访谈式面试。根据笔试和一面成绩各占5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轮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选。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一面成绩占30%、二面成绩占40%,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线以上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视情况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进入二面且总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

  十、咨询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2-66605964、66605856、66605867

  监督电话:0512-66680686

2021年泰州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doc (31.50 KB)
2021年泰州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第二批).xlsx (13.0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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