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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平江县2022年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20:2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平江县县委巡察办下设事业机构平江县巡察事务中心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一、选调岗位

  平江县巡察事务中心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1名、财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文字综合岗位要求

  1.性别、年龄要求: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最低学历、专业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工作经历要求:从事文字综合工作2年以上(需开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近两年在县级及以上媒体发表过稿件或主笔起草的相关重要文字材料(领导讲话、调研报告等)拍照复印后作为报名附件;

  4.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有吃苦奉献精神;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参加工作不足3年的,按实际参加年度考核情况为准)。

  (二)报考财务岗位要求

  1.性别、年龄要求: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最低学历、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审计、会计、税务专业;

  3.工作经历要求:从事财务相关工作2年以上(需开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4.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有吃苦奉献精神;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参加工作不足3年的,按实际参加年度考核情况为准)。

  (三)选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人员;

  5.与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等需要回避的。

  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历认证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

  3.岗位所要求的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12月。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月12日-1月14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平江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第二办公区313室,电话0730-6800092)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填写《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需经现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双面打印)。现场报名时,报考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打印)、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期内,考生一旦确认报名,考生信息将不能修改。

  (四)资格审查

  由选调单位负责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复审工作。

  五、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如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

  六、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另加尿检项目。体检不合格的,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递补一次。

  七、考察

  由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共同负责综合考察,主要了解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同时,还将对其学历水平、工作经历、有无犯罪记录、与原单位有无经济纠纷等情况进行背景调查,由选调人员自行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选调条件者不予选调。考察结束后,由县委巡察办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调人选。

  八、递补

  因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办理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人员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公示

  确定拟调人选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

  平江县纪委监委组织部(0730-6800092)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调配和专业技术股(0730-6283731)

  监督电话: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室(0730-6232139)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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