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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14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2 11:1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5-22       报名截止:见文内

公告详情

湖南工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湖南省第二大城市、王船山故里——衡阳市,是全国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占地1400余亩,全日制在校学生19000多人。在职教职工1300多人,有一批全国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培养对象、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等荣誉的高水平教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14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工学院网站(http://www.hnit.edu.cn/)年5日至6月16日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在湖南工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时间: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及其他相关安排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湖南工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3.考试方式

应聘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综合素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契合度等,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所有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工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工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345201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湖南工学院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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