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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昌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专项引进2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6 14:5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3-06       报名截止:2023-03-10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才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兴办文〔2022〕4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经中共兴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引进人才26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共26个岗位。其中兴山县第一中学16个,兴山县职业教育中心10个(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4.现役军人;

  5.已进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预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0日18: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资料发送至公告的邮箱(见附件1)。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须将身份证、相关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工作经历等原件扫描件,同本人简历、《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人才引进报名表》(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电子登记照片、见附件2),发送至公告的邮箱。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并保持通畅。

  5.资格预审:学校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预审。

  (二)报到及观岗

  1.报到时间:3月11日10:00-14:00

  2.报到地点:兴山县昭君山庄A座

  3.资格复审:考生须携相关报名资料原件,报到时由学校组织面试资格复审。县委人才办对审核情况进行抽查。

  4.观岗时间:3月11日14:00-18:00(统一组织观岗活动,免费提供晚餐及住宿)。

  (三)面试安排

  1.面试开始时间:3月12日8:00.面试前10分钟(7:50)未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兴山县实验初级中学。

  3.面试方式:面试分两个环节:答辩和无生上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答辩20分,无生上课80分。考生现场抽题,备课时间30分钟,无生上课6分钟,现场答辩4分钟。备课室为考生提供教材、草稿纸、笔,不提供电脑,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

  面试考官选派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得分,考生签字确认。

  分学科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1比例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或弃权按分数高低可顺序递补)。

  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纳入体检、考察及递补范围。

  4.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以上情况可从参加该学科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含75分)。

  (五)聘用

  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学校及时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不能按时提供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予以解聘)。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凡不诚信应聘,后期考察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人才引进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3.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2580796

  监督电话:0717-258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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