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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昌当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7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0 18:3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2-20       报名截止:2023-03-05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持续打造人才高地,当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拟公开引进70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6. 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引才单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构成回避情形的岗位;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得报考;

  9.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在当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10. 当阳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引才单位、岗位、人数及基本资格条件

  具体见《湖北省当阳市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程序

  (一)考生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上午8:30至3月5日下午6:00。

  2. 报名形式: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湖北省当阳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同时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有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认证书,以及岗位条件所需其它资料扫描件。上述报名资料打包后以“引才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所报岗位对应的指定邮箱,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本次引进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引进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引进资格。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须真实准确。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初审: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择优比选,确定拟考试(考核)对象,报名人员可于3月11日起登陆当阳市人民政府网查询资格复审公告。

  2. 资格复审: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所在教务部门出具证明,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向审核单位提交原件)、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证明材料),并准备1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登记照,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对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1.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方式:采取面试形式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相关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对违反相关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体检

  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医院和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单位需要,择优递补。

  (五)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实地考察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身体心理健康情况、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引进,根据引才单位需要,择优递补。

  (六)公示和引进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审议,经审议通过人员,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要求,办理相关引进手续。应届毕业生经考试(考核)工作组综合认定合格,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经双方达成一致,可到用人单位进行实习实训。拟引进人才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报到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按国家规定落实事业单位相关待遇。拟引进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自行负责与原工作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手续后再办理相应入职手续。

  (二)符合我市《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才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条件人员,可按政策在我市享受三年内1.8-30万元生活补贴;三年内免费申请入住人才公寓,人才公寓不足时领取1.44-2.88万元租房补贴;或在当阳市购买人才房,一次性发放5-10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

  (三)引进的人才纳入组织人社部门重点跟踪培养。

  五、相关说明

  (一)此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本公告由中共当阳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17-3239430、0717-3237951(中共当阳市委人才办)

  监督举报电话:0717-3412380(中共当阳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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