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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黑龙江绥化仲裁委员会招聘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7 15:00   责任编辑:admin

绥化仲裁委员会是依法由绥化市人民政府组建、并经黑龙江省司法厅批准登记设立的绥化地区唯一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仲裁委综合秘书1名(聘用制)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能够胜任行政管理、公文写作、文件管理等工作,熟悉相关领域政策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工作责任心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判断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含)以下,具有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仲裁事业,遵守单位各项制度规定,具备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能够独立处理各项工作任务,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四)具备出色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设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我委报名邮箱shzcw2020@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仲裁综合秘书+姓名”。

2.简历要求:个人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本人近照、个人基本情况、自我介绍、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联系方式、毕业证扫描件等。

3.报名时间:从2025年11月20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止。

4.联系方式:联系人:董丽静,联系电话:0455-8385161.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可参加后续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我委收到投递邮件后统一整理筛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将取消本次招聘计划并予以公示。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范围为公文写作和法律文书写作,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逻辑思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计算公式: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如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应聘而出现岗位空缺,将从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分数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核实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录用。

五、聘用待遇

拟聘用人员需与本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2600元。若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本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暂定为3000元。

绥化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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