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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克东县2022年引进20名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4 17:1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9-04       报名截止:2022-09-30

  为加强克东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县医疗服务水平,经克东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计划面向社会引进医疗卫生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人数

  (一)引进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留学的应往届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或全日制大专学历且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应往届毕业生。

  2.县域外各级医疗机构符合引进条件的在职在编的医疗卫生专业人才。

  (二)引进人数。计划引进医疗卫生专业人才20人。具体岗位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或县卫生系统下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二、引进人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医德素养;

  2.原则上,报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统招本科一批次以上学历或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出生日期为1977年8月1日以后);

  3.报名的在编在岗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所学专业、执业范围符合引进岗位要求,并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5.克东籍报名人员优先引进。

  (二)专业要求

  参加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妇产)、中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公共卫生、护理、医学影像、康复等相关专业。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引进

  1.未满服务年限的及其他原因与所在单位有服务年限约定未到期的;

  2.在编在岗人员近三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违法犯罪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对象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4.其他不符合公开引进规定的。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引进由县人才办和县卫健局组织实施,采取个人报名、面谈了解、择优引进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贯穿于整个引进过程。

  (一)引进公告

  引进公告及后续各个环节公开发布信息网站为“齐齐哈尔人才网”和“克东人才微信公众号”。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获取相关信息,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应按照诚信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填写《2020年克东县面向社会引进医疗卫生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应往届毕业生填写附件1,在编在岗人员填写附件2),并将职称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聘用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表彰奖励的证书或文件扫描件及本人近期清晰免冠正装一寸蓝底彩色jpg格式电子版照片打包发送至kedongxianwjj@163.com邮箱进行初审。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上午09:00至9月21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咨询电话:0452—4321613。

  3.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的在编在岗人员必须经现任职单位及当地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参与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三)面谈

  本次引进主要采取面谈方式进行,重点了解报名人员专业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内容。面谈时间地点详见面谈公告;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及相关规定,由克东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缴纳。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拟引进人员通过“齐齐哈尔人才网”和“克东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相关待遇

  1.被录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可申请免费入住克东县人才公寓;

  2.被录用人员的异地配偶自愿来我县就业的,遵循“对等、合规、自愿”的原则,综合考虑编制、财力等因素,分批给予一次性安置政策;

  3.被录用人员的子女可在本县“就近就便”办理入学,不受户籍限制;

  4.被录用人员引进到公立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落实公立医院事业单位编制,并给予安家费补助,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助10万元,全日制二批次以上本科生补助5万元,按照服务年限逐年发放;

  5.被录用人员引进到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可享受我县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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